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记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栾岚 通讯员 潘文航 | 发布时间: 2016-12-14 16:58

大石桥市法院民一庭荣立集体三等功
 
  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以办案质量高、社会效果好、队伍管理过硬而在院里和社会上享有良好的口碑,由于集体表现优异,自2009年以来连续六年被大石桥市法院评为先进集体;2013年被大石桥市委、市政府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2016年庭党支部被大石桥市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党支部;2016年被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这是一个肯于吃苦、办案认真的集体
 
  多年来,全庭干警团结务实,充分履行工作职责,运用法律知识和综合司法能力,成功地化解了诸多的民事纠纷。民一庭只有审判员6名,而案件逐年上升,尤其是今年才到11月中旬,案子就已经达到了1200多件,每个审判员审理的案子都在200件以上,但全庭干警时刻把司法为民的宗旨记在心中,无论困难有多大、办案环境有多苦,他们都能本着为当事人负责的精神,认真细致地把每个案子审理好,让当事人满意。
 
  这是一个业务过硬、公道正派的集体
 
  民一庭的审判员个个都是行家里手,并深知一名法官的重任,在办案中,他们总是非常耐心地和当事人、代理人沟通交流。2015年民一庭受理的李某某诉张某某赡养纠纷案件。原告是84岁高龄的老人,因病卧床,身边只有一位长子伺候,而长子因腰脱照顾老人已成问题,其他3名子女不闻不问,老人无奈起诉到法院。各子女到法院后情绪激动,哭的哭,骂的骂,现场几近失控。了解到老人的实际情况,庭长鞠明增亲自审理,分别找到几名被告,耐心细致地多次到他们的家中做工作,爬过山路,吃过闭门羹,受过冷言冷语,但为了老人能有一个安乐的晚年,法官们都默默承受了,最后终于使几名被告心悦诚服,调解结案。案子虽小,却是民一庭每年千余案件中的一个缩影,案结事了,定分止争,力求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统一。这是民一庭每个审判员的工作目标。
 
  这是一个公正严明、廉洁自律的集体
 
  “公生明、廉生威”,清正廉明,方能得到群众的信任与尊重。民一庭廉洁办案是有目共睹的,在审理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的过程中,当得知受害者一家五口,上有两位近八十岁的老人,下有未成年的孩子,还有身体瘦弱的妻子以及家里经济非常拮据的状况时,顾法官为了及早使受害方得到合理赔偿,常常是东奔西走,调查取证。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被告赔偿万某等五原告因受害者万某某死亡的经济损失人民币23万余元。
 
  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将赔偿款追索到位,但由于受害者家属远离大石桥市,而且又是地处辽西北偏远的一个小山村,路途遥远,加之受害者的家人年老体弱等原因,不能前来领取赔偿款。当时正值新年、春节来临,为了赶在新年前将赔偿款尽快送到受害者家中,让受害者家属过好这个年,庭里几名法官不顾天气寒冷,顶着朦胧的晨光踏上了专送赔偿款的路途。当将赔偿事宜全部履行妥当后,法官们拖着疲惫的身躯踏着月色返回各自的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