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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嘴、婆婆心”的调解干将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16-12-12 09:44
记盘锦市大洼区司法局清水司法所所长冯浩
 
  【综治人档案】
 
  冯浩,男,1983年生人,盘锦市大洼区司法局清水司法所所长。自2002年参加工作起,他全身心投入基层一线调解工作当中,热心帮助他人。获得辽宁省防止民间纠纷激化工作个人一等奖,是当地百姓眼里的最美综治人。

 
  今年30多岁的冯浩是大洼区最年轻的司法所长,可他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却是资深的“老人”。冒着严寒,顶着酷暑,深入到群众当中,讲解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十几年来对他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了。
 
  张老太太今年81岁,有4个儿子,老大因病早年去世,二儿子现在东郭镇居住,三儿子家庭条件一般,身体不好,老四在大洼镇居住,老太太早年与儿子们有口头协议,老太太由老四赡养,老太太的房产和承包田均归老四所有,但老四一直不履行赡养义务,一直让老太太在老三家居住。为了彻底解决张老太的赡养纠纷,冯浩不停奔波于大洼、东郭两镇之间,耐心做几个儿子的思想工作,甚至在身患痛风期间,仍拄着双拐登门做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真诚终于打动了老四,老四同意将老太太接回大洼赡养,并承诺一定尽好赡养义务。
 
  冯浩说:“这农村总是有各种大大小小的纠纷,有纠纷就得管,而且必须立即管,不然很可能本来是件小事最后却拖成大事。”去年,家住清水镇大清村的陈某等几人来到清水司法所报案,称其哥哥驾驶电动车发生侧翻,翻入路边排水沟,其嫂子孟某骨盆骨折了,车上另一名人员朱某肋骨骨折了,而电动三轮车之所以翻车是因为燃气公司施工将施工土放置在道路上占用了大部分路面,向燃气公司索要赔偿却无人理会,实在没有办法,只好求助政府。冯浩听完陈某介绍的情况后表示:“我们一定会妥善处理好这件事,请你放心。”
 
  冯浩详细了解了整个过程后,立刻联系了燃气公司的相关人员,向其详细分析了事件的严重性,并邀请燃气公司的相关人员到司法所与陈某等当面进行协商调解。调解过程中,各方当事人都不肯让步,致使赔偿金额无法统一,造成调解不欢而散。面对这种情况,冯浩决定先“冷”处理,然后分别单独找各方当事人,与他们拉家常了解内心想法,同时用法律知识和社会公德耐心做他们的思想工作,劝他们换位思考、以和为贵。经过冯浩真诚的工作,纠纷各方都表示会好好协商,共同把问题解决。最后经过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协议,燃气公司自愿一次性给予给孟某15000元赔偿金;给予朱某3500元赔偿金。
 
  签完调解协议后,陈某握着冯浩的手说:“多亏了你们给我们调解,才能使我们这么快得到赔偿!”最后,陈某等人脸带笑容离开了司法所。
 
  冯浩对记者说,调解工作千头万绪,错综复杂,既有鸡毛蒜皮的小事,又有大动干戈的大事,是一项平凡而又费力不讨好的工作。
 
  清水镇一水泥制品厂工作人员刘某在工作期间不慎被水泥搅拌机绞成重伤,当事双方因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刘某家属情绪十分激动,打打闹闹、阻挠生产现象时有发生。冯浩和村调解员得到信息后,主动找到当事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劝说教育,跟他们讲解了相关法律条文及他们所承担的法律后果。经多次调解,水泥厂负责人最终同意一次性支付刘某家属几十万元补偿金,刘某家属同意不再追究水泥厂责任,同时也表示不再索要任何赔偿,这起纠纷画上了句号。
 
  冯浩的孩子年龄小,父母的身体也不好,妻子的工作又忙,他既要把家照顾好,又要把自己管片儿内的事处理好。冯浩说:“虽然我是个老爷们儿,但是要做好调解工作,既要有一张妈妈的嘴,又要有一颗婆婆的心。我既然选择了这项工作,就要无怨无悔,努力付出;就要勇于吃苦,肯于奉献;就要主持正义,敢于碰硬。真正做到调解为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