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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珍秀:“传递司法温度 守护公平正义”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驻辽阳记者 冯羽竹 整理 | 发布时间: 2021-11-04 10:39

刘珍秀_编辑

刘珍秀:灯塔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民商法学研究生,2013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2015年成为灯塔市人民法院第一批员额法官。从事家事审判近10年间,共审理民事案件1603件,积累了丰富的民事审判经验。先后荣获灯塔市法院“办案能手”“调解能手”“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19年被聘为灯塔市文化小学法治校长。

  ■ 谈初心

  上大学的时候,我在美国著名学者德沃金的著作《法律帝国》中读到这样一句话:“在法律铸造的帝国里,法院是帝国的首都,而法官则是帝国的王侯。”这样庄严霸气的描述让我对法官这个职业产生了向往。但当我真正成为一名人民法官,看着曾经言辞激烈的当事人握手言和,互相埋怨的夫妻重归于好,风烛残年的老人含着泪一声声向我道谢……我才渐渐明白,司法承载的是法院人的初心使命,守护公平正义不仅仅是一纸冰冷的裁决,更是司法温度的传递。

  ■ 谈工作

  传统民事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关系相对复杂,不能照搬法条、机械认定,更需要倾听当事人的心里话。2017年,我审理了原告张某和被告刘某的离婚案件,双方均系再婚且年近七十,因家庭琐事矛盾激烈。通过庭审调查,双方并无夫妻共同财产,但刘某肢体残疾、身患多种疾病,仅靠每月355元低保收入艰难度日,而张某婚前已有两处房屋,每月有2200元退休工资。考虑到刘某的特殊情况,在作出裁判时,我将张某一处位于一楼的房屋判令给刘某享有居住权,并由张某支付给刘某一次性经济补助20000元。经过我对案件适用法律的耐心解读,和剖析双方10多年婚姻中刘某的付出,张某表示认可该判决,并愿意履行判决。

  ■ 谈党史学习教育

  党的历史像一条河流,曲折但是坚定地向着一个方向流动。穿行在100年的历史长河,点点滴滴都闪烁着耀眼的光辉。我要做这长河中的一滴水,任他壁立千仞都无所畏惧、坚定不移!作为一名新时代法官,我要通过深入学习党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更加坚定地恪守为民情怀,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