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暨国家法制宣传日,为了给12月份的普法宣传活动预热,11月,辽宁法制报维权律师团公益普法活动依然如火如荼地开展。
11月,我们进社区,进学校,进部队,普法对象从学生、居民到士兵,从孩子到老人,真正做到了普法到基层。
此外,我们也从普法活动中总结了一些经验,针对普法对象的实际情况,设定不同的普法内容,让普法收到了实效。

在大连驻地某部队普法
在沈阳市老年人大学普法
在大连市第一中学普法
【普法掠影】
时间:11月1日
地点:沈阳市老年人大学
普法律师: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王猛律师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侯国文律师
11月1日,沈阳的天气特别冷,这天虽是沈阳供暖的第一天,但由于供暖公司设备出现了问题,沈阳市老年人大学的教室内和教室外一样冷。但是还没到约定的讲课时间,教室里已经坐满了等着听法律讲座的爷爷奶奶。
开始上课了,辽宁法制报维权律师团沈阳分团的王猛律师和侯国文律师分别为老年人讲解了继承法和老年人应该如何防骗两个专题,爷爷奶奶们像上课的学生一样听得特别认真。
课后,沈阳市老年人大学结艺班的刘芳梅对记者说:“这堂法律课真‘解渴’,以前遇到法律问题,我都不知道去哪问。这次律师走到我们身边,我就能问得特别直接,律师解答得也非常明白。”
时间:11月8日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浑河湾街道砂山新村社区
普法律师: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王猛律师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侯国文律师
干净的教室、红色的桌椅,在砂山新村社区,记者和律师都感受到了这里居民的热情。王猛律师和侯国文律师继沈阳市老年人大学之后又来到了这里,继续为社区居民普法宣讲。
来的居民都认真地听着,听到重要的地方,还有居民用笔记录下来。
这次除了社区居民,社区工作者也坐进了普法的课堂,这让我们感受到社区对普法的渴望。
时间:11月10日
地点:大连市驻地解放军某部队
普法律师: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 王金海律师
11月10日下午,辽宁法制报维权律师团大连分团王金海律师来到驻地解放军某部队进行宪法宣讲活动,共有300多名战士参加了这次别开生面的集中宣讲活动。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着重宣传宪法和有关军人婚姻保护、涉密、爱护装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官兵在日常生活中遵纪守法,爱护装备,安心服役。
部队除了设立一个主会场,还设立了三个分会场,分会场进行同步直播。
时间:11月18日
地点: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
普法律师: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 王金海律师
辽宁海晏律师事务所 刘春莹律师
辽宁慧之博律师事务所 李纲律师
北京世纪(大连)律师事务所 朱作文律师
11月18日,辽宁法制报维权律师团大连分团的王金海律师、刘春莹律师、李纲律师、朱作文律师来到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他们客串了一次法律老师,为该校近千名高中生上了一节特殊的宪法宣传课。大连市司法局李新副局长也参加了此次宪法宣传活动。
律师们从我国宪法的概念、内容、起源、作用等方面向学生们作了通俗、细致的讲解,同时他们还用自己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以案释法,结合中学生年龄特点和生活实际,用一个个具体的案例,生动地阐释了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时间:11月25日
地点:大连市第一中学
普法律师: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 王金海律师
辽宁海晏律师事务所 刘春莹律师
辽宁慧之博律师事务所 李纲律师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 邢树新律师
11月25日下午,辽宁法制报维权律师团大连分团王金海律师、刘春莹律师、李纲律师、邢树新律师同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的高小捷法官,大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西岗交警大队的林冬梅、李彦警官一齐来到大连市第一中学,为该校近500余名高中生开了一节特殊的班会。
班会的主题就从学宪法展开,用一个个具体的案例,生动地阐释了校园欺凌、传播虚假信息、名誉权侵害、爱护环境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主题班会开得非常热烈,在走廊中,不时就会听到学生们开心的笑声。学生们提出了许多“热点问题”,法官、交警和维权律师均耐心地一一答复。尽管宪法条文很枯燥,通过律师解读发生在身边的一些小案例,同学们均加深了对宪法的认识。
【普法声音】
大连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新
“今年是我国第三个宪法日,也是我市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开局之年,大连市司法局非常重视,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这次维权律师到学校客串法律老师,为学生上一节宪法宣传课,今后要坚持这种普法形式,不断提高中学生宪法意识,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法治校园氛围。”
沈阳市老年人大学办公室主任 刘秀霞
“我们本着按老所需、为老服务的原则经常为老年人开展各类公益讲座,这是我们第一次和专业律师合作开展法律讲堂,老年人听得认真、记得仔细,还在互动环节提出了自己的问题,所以我觉得这次活动开了一个好头,以后,我们还会继续和辽宁法制报维权律师团合作,多开展这样的法律课堂,满足老年人对法律知识的渴望。”
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副校长 孟繁伟
“高中阶段没有设专门的法律课程,学生的法律意识普遍淡薄。由专业律师进班级客串一次法律老师,为学生们上一趟宪法教育课,这样的普法宣讲取得了比课堂更好的学习效果。”
大连市第一中学德育处主任 于瀚日
“律师以主题班会这种形式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用生动活泼、深入浅出的方式,既寓教于乐,又能给学生留下严肃思考的空间,让中学生搞清了宪法的基本观念、阐明宪政对实现中国梦的意义,这对中学老师来说是不可能做到的。因此,特别感谢辽宁法制报维权律师团的这种形式新颖的主题班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