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泽森:朝阳县人民法院羊山人民法庭负责人
2011年9月考入朝阳县人民法院从事执行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2020年共收案375件,办结案件358件,执行回款1000余万元。2014年被评为“优秀执行员”,2015年被评为“优秀法官”,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被评为“办案标兵”,2017年、2018年获评“朝阳市优秀法官”,2019年荣立三等功。
谈初心
如果法律得不到实际的执行,那只能是停留在纸面上的法律。将法律的公平正义落实到司法实践之中,应是每一名法官的最终心愿归宿,这是我工作的动力和强大支撑,也是我们执行法官的初心。
谈工作
司法执行工作并不是简单粗暴肤浅的工作,而是法理指引方向明确、法律原则性极强、程序要求十分严谨的工作。同时,司法执行工作也是一项“一槌定音”的工作,务必要做到及时、果断、精准。
对于执行法官来说,严格执法的背后,也要保留司法温情,不让法律文书成为法律白条。我曾经执行过一起发生在校园的健康权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刘某等五人在学校对同学即本案的申请执行人胡某借故拦截进行殴打,造成胡某头部外伤、腰背部外伤,入院治疗27天,花费医疗费1.5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我考虑到被执行人暂缺乏独立赔付的能力,更不忍心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于是找到了被执行人的父母向他们释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希望其能代为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的父母表示,无论如何不能影响孩子的前途,遂积极筹措全部赔偿款交给申请人胡某,并对法院没有选择机械、粗暴执行深表谢意,此案得以顺利执结。
谈党史学习教育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我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参观红色纪念馆、重温入党誓词、参加党史知识竞赛,同时作为党支部委员,认真参加“三会一课”,学习党史和重要精神、内涵。我觉得只有了解历史才能看得远、理解历史才能走得远。学习党史的目的是为了更好指导实践,“耳闻之不如目见之,目见之不如足践之”。面对案多事杂,做好统筹规划,提高案件办理效率;遇到法律留白,注重利益平衡,实现依法公正办案;不能因案办案,注重提炼总结,提升个人专业素养;习惯换位思考,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总的来说,就是为人民群众多办点儿实事,怀抱为民服务的初心,为实现公平正义这个最初的目标而不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