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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殿志:“将司法为民理念贯穿执行工作始终”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朝阳记者 董楠 整理 | 发布时间: 2021-09-09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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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殿志: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2011年10月考入北票市人民法院,2016年12月调入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从事执行工作,无论是在哪个工作岗位上,他都能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司法为民的工作精神,圆满完成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先后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

  谈初心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司法为民不只是简单地将案件公正审判执行,更是要将司法为民理念贯穿执行工作始终,要发自内心地将为民服务、为民执法反映在执行工作中,我始终这样严格要求自己。

  谈工作

  在执行涉企业案件中,我非常注重执行方式、方法,秉持着促进本地企业稳定发展、保证招商引资企业落地生根的原则,力求在每一件涉企执行案件中让申请执行人满意,让被执行人企业正常经营。如在执行我区某新能源企业案件中,一方面,申请执行人频频向法院施压,另一方面,法院又要配合区政府帮助该企业招商引资,我多次奔走于当事人之间做工作,最终将申请执行人款项分3次执行回来,让企业有了喘息时间进行招商合作与洽谈,该案件的执行得到了区政府和当事人的认可。

  类似的执行情况很多,我深深认识到,这个时代所需要的执行法官不再是严肃地、机械地为申请执行人追偿的执法机器,而是将人民放在心中,真心为人民服务的司法工作人员。

  谈党史学习教育

  到法院工作的10个年头,我深知无论是在审判岗位,还是在执行工作中,学好党史是每一名党员的必修课。作为一名法官,要把党的历史学习好、总结好,把党的成功经验传承好、发扬好,在党史学习中感悟担当的意义,始终把公平公正地处理好每一个案件、妥善化解每一个矛盾、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作为担当,遇到疑难复杂案件时不退缩,不忘初心,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