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开始从事行政审判工作,法槌起落间,他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坚持司法为民,坚守着一名法官的初心,坚守着推进法治进程的使命,2016年、2018年、2019年荣获本地区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荣誉,2018年荣获全国法院系统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王锦鹏: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二级员额法官
谈初心
作为一名党员,我时刻不忘共产党员的初心本色,牢固树立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一名法官,我将为民服务意识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始终,精心钻研、领悟法律规定,在服务党和国家的大局中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为推进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谈工作
从事行政审判工作多年,我认为在适用法律时应兼顾专业判断和价值考量,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一起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中,我发现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组织听证的过程中,未给予某有限责任公司陈述和申辩权,违反法定程序应予撤销,但仅撤销处罚决定并不能让执法部门转变执法理念。于是我组织当事人进行关于食品添加剂是否属于附加物的讨论,综合听取各方专业人士意见,一方面从程序上保障企业家的陈述和申辩权,增强本地企业家依法维护权益、依法经营的意识,另一方面给执法部门上了一堂专业法律课。企业需要创新,社会需要发展,营商需要环境。
就审判实务中存在的问题,我还撰写过多篇文章,分析行政机关如何转变执法理念、明确定位、厘清执法者与企业关系,以保障市场经济持续健康运行,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谈党史学习教育
党史学习教育对我来讲,是不忘初心、激励责任担当的生动课堂。作为一名党员,我必须以刀刃向内的高度自觉,真心投入、真正融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遭遇侵害的弱者知其行,让公权力机关循其法,以司法公正引领社会正义,以法治明教化、正人心,当好平安稳定的守护者,向党和人民交出合格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