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获悉,日前,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结合我省当前法治领域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关于解决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为辽宁振兴发展实现新突破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着力补齐当前我省法治建设领域存在的短板,积极构建“数字法治”“智慧法治”应用体系,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辽宁,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意见》以着力解决我省当前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突出问题为出发点,以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社会治理法治化为重点,共计11个部分,提出了47项具体要求。
地方立法是法治辽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着力提升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意见》明确,要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等重点领域立法,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并注重“小切口”“小快灵”立法,进一步提高立法针对性、可操作性,以良法促进和保障辽宁振兴发展。
为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意见》明确,各级政府要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通过加快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提升政府依法决策水平、加快推进数字化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等,将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此外,《意见》还就着力增强全民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着力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着力打造德才兼备的法治工作队伍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