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雪峰: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从事刑事审判工作近20年,审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或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取得了不凡的工作业绩。近年,他先后获得“雷锋式政法干警”“本溪市法院系统审判专家”等荣誉,多次荣记个人三等功。他所带领的刑事审判第一庭连续13年被本溪中院评为先进集体和优秀党支部。
谈初心
自大学毕业到法院工作那天起,我就认定法院是最能实现法律价值的地方,法官是最能维护公平正义的职业。带着这份初心,我不断学习、充实,不断进步、成熟,28年从未后悔、从未退缩,坚持以努力和良知践行司法为民情怀。
谈工作
近20年的刑事审判经验让我意识到,学会换位思考,善于从当事人的角度研究问题至关重要。审理案件时,我考虑最多的就是如何在打击犯罪与维护被害人权益之间找到平衡点,用审判实现法律惩罚犯罪、教育群众、修复社会关系等多重价值。对于那些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极大的犯罪分子,该严惩的必须严惩。比如我承办的一起抢劫杀人案,4名被告人为获取不义之财残忍地将一对老夫妻杀害,并抛尸于荒野。承办此案,我给自己定下的原则就是要快、准、严,用最高效的时间安排、最严谨的证据分析、最精准的定罪量刑给被害人及其家属一个交代,给广大群众一个答复。我在一审阶段判处4名被告人二人死刑、二人死缓限制减刑。虽被告人均提出上诉,但此判决最终被上级法院全面维持、核准,使挑战法律者得到严惩,群众情绪得到安慰。对于那些因民间矛盾而引发的偶发、激情犯罪,还是应该注重调解,定分止争。庭里一名同志审理的一件二审校园伤害案,矛盾很深,工作难度极大,我全程主持调解不下十余次,苦口婆心,绞尽脑汁,最终使问题妥善解决。曾经愈演愈烈的矛盾得以消解,法律的严厉与温情得以一并实现。
谈党史学习教育
习近平总书记用“正当其时”和“很有必要”两个词来评价这次党史学习教育,在党史学习中,我也切切实实感悟到这一点。通过党史学习,我更加体会到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共产党员、人民法官,我会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在刑事审判战线上坚守初心,不负使命,以科学、严谨、规范、高效的审判工作履行法官职责,打击犯罪,保护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