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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公益诉讼工作“最优解” ——记本溪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李妍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驻本溪记者 李滢乐 | 发布时间: 2021-05-28 09:54

  个人简介

  李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人才库办案实务类人员,曾在首届全国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中获“优秀办案人”称号,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先后被授予“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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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妍所在的第五检察部主要负责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她勤于学习、敏锐思考,始终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理念,把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检察官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用心做到“有温度地执法”。

  深入想 办好公益诉讼案

  “检察院公正、灵活、人性化执法,使法得到彰显、理得到伸张、企业得到盘活,让我看到了本溪发展的希望。”这是本溪市政协委员章永军对李妍办理的一起案件的真实感受。

  本溪某碎石加工厂是民营企业,自2015年8月开始,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将本厂生产用矿渣堆放在林地内,造成近70亩公益林地被破坏。

  在办理这起全市首例破坏环境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李妍没有就案办案,而是深想一层、多做一点、更近一步,积极寻找既有利于生态保护又兼顾企业发展的“最优解”。一方面,李妍多次深入企业了解实际情况;另一方面,李妍多次前往案发地实地勘察,最终提出“控增+减存+限期恢复”的解决方案,即在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不得在公益林地上增加矿渣,并逐步消耗堆放的矿渣,在3年半的时间内,由企业对公益林地予以修复。这一方案不但得到企业的认同和积极执行,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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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前想 为企业减轻负担

  在办理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李妍在指导案件办理时,发现林业部门与国土部门对该地块是林地还是耕地存在一定分歧,对公益恢复产生影响。为此,李妍主动联系林业部门和国土部门,邀请相关专家和企业召开座谈会,共同开展现场办公,现场确认土地性质,并在企业提出的恢复公益方案征得专家同意、法院认可的前提下,同意企业在种植允许的周期内自行采购果树苗木进行补种。

  由于没有采取原先确定的让企业承担生态修复金的方式恢复公益,企业负担减轻了。本溪市总商会副会长、市政协委员高军说:“检察机关为企业着想,把工作都做到了前面,今后遇到问题要先听听检察官的意见。”

  多去想 由一案到一类问题

  李妍认为,涉民企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不限于一案一域,最终要把个案办理与源头防控、行业规范提升等社会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实现办理一个案子解决一类问题、堵上一些漏洞,这也是公益诉讼检察自始至终的使命担当。

  2018年5月,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校园周边小摊贩存在无证经营、出售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最终县政府出台了《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方案》,使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了有效的保护。

  李妍在调研中发现,由于该领域市场监管和经营中的一些问题、漏洞,市内其他县区也普遍存在同样的问题。为此,本溪市检察院专门梳理了两年以来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的相关办理情况,对发现存在的共性问题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治理类检察建议,持续推进检察建议落地见效,与职能部门共同推进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构建市场信用体系,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记者手记

  作为新时代的检察官,李妍始终牢记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践行检察使命担当的誓言,聚焦公益核心领域,坚守为民服务情怀,当好公共利益代言人,以人民检察官的使命感、责任感为服务地方经济绿色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