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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磨一剑 功成定有我——记大连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曾腾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大连记者 王怀实 | 发布时间: 2021-04-15 10:36

  个人简介

  曾腾,1986年12月出生,辽宁省检察机关公诉人才库成员。从检十年来,荣获“全国十佳公诉人提名”“全国优秀公诉人”等荣誉,多次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

  “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在多年检察工作中,曾腾始终坚守法治信仰,恪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尽心竭力办好每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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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高素能赢得荣誉

  2011年1月,曾腾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来到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在公诉一处、公诉二处、第三检察部从事刑事检察工作。无论是办理各类程序、各种类型的刑事案件,还是综合调研、对下指导,他都能做到恪尽职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

  对于参加了第七届全国十佳公诉人业务竞赛的曾腾来说,所获得的“全国十佳公诉人提名”“全国优秀公诉人”荣誉,是他十年来不懈努力、不断累积的结果。

  竞赛设定的6个案件,涉及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侵犯财产权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等数个罪名的审查认定,需要快速全面、条分缕析地对10余名涉案人员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以及追诉漏犯、漏罪作出精准判断。在日常工作中,曾腾对每一个案件的用心办理、精心打磨,对证据、法律、法理的反复权衡、熟练把握,对每一份审查报告的分析说理、充分论证,为他延续大连检察“国优”四连优的荣耀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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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政治与讲法治统一

  作为党员,曾腾身体力行地把讲政治与讲法治实实在在地融入到了检察办案的始终。

  2018年,曾腾作为专案组成员承办了上级交办的系列重大案件之一的郭某某妨害作证,邱某某、高某帮助伪造证据案。在认真审查案件材料、听取侦查机关的意见之后,曾腾认为该案案情并不复杂,证据也比较清晰,但是法律适用存在争议。他的审查意见与侦查机关的意见存在分歧,涉及罪与非罪的认定,处理起来十分棘手。

  在此情况下,曾腾并没有盲目地按照侦查机关的移送起诉意见提出审查意见,而是本着对证据负责、对法律负责的原则,坚决贯彻专案办理要更能经受住法律、舆论和历史检验的要求,负责任地从证据认定、刑法解释、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了郭某某不构成犯罪的意见。最终,该案由侦查机关作撤案处理,使得该案的办理最大限度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真正做到了讲政治与讲法治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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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求极致”精神履行职责

  办案容易,办好案不易;办好一个案件容易,办好每个案件不易。检察官和共产党员的双重职责促使他以“求极致”的职业精神和司法为民的使命担当在每个案件的办理中,都尽最大努力做到细之又细、严之又严、慎之又慎。

  在办理轩某某非法集资案件时,鉴于该案犯罪数额达到20亿余元,投资参与人达1万余名,在疫情防控期间,更需要做好稳定工作。他坚持服从服务大局,确保防疫办案同步推进同步落实,主动与投资参与人代表联系,把疫情防控期间的办案要求向投资参与人主动释明,获得他们的理解;同时向其释法说理,将单位地址和办公电话告知投资参与人,建议以来信和电话方式表达诉求。随后,曾腾认真接听每一个电话,向投资参与人告知办案进度和案件情况,认真阅读每一封来信,了解投资参与人的诉求和反映的案件情况,得到了案件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

  记者手记

  10年间,曾腾办理各类案件500余件。在他眼中,案件没有大小之分,因为他深刻地认识到每个案件都关系到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与公平正义。凡是过往,皆为序章。曾腾说,任何荣誉,在取得的那一刻就已经成为过去,成为成长的新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