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对殴打原告的被告果断作出拘留决定并立即交付执行,使其付出应有代价。
8月25日,原告姜某与被告邱某离婚纠纷一案休庭后,双方在法院西门外口角,继而邱某对姜某拳脚相加并致其摔倒在地,后双方被在场人员及时拉开。法院经调取监控视频并对邱某询问,确认了上述事实。法院认为,邱某殴打姜某,是对本已脆弱的夫妻感情的进一步伤害,更是对司法权威的公然挑战,理法不容,应予惩戒,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对邱某作出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