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望花区法院试运行家事审判四项改革举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工作部署,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被确定为家事审判试点法院。自今年6月份以来,望花区法院在党组书记、院长郭赋的带领下,多次召开专题党组会和院长办公会,积极探索、大胆尝试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拟定了四项举措。
专案专审
组建家事审判法官团队
将离婚、“三养”(赡养、抚养、扶养)、继承等10余类因家庭矛盾引发的纠纷确定为“家事纠纷案件”,以保障大民事审判格局和法官员额制司法改革为前提,确定责任心强、性格温和、善于做调解工作的5名法官组成家事审判法官团队,专注于家事纠纷案件的审理。
圆桌审判
加强法庭硬件设施建设
在审判法庭和调解室的布局方面融入了温馨的亲情氛围,以“圆桌式”布置代替高高在上的审判台,安设了沙发座椅、茶几、书柜等,弱化了传统审判庭的庄严肃穆,以浓郁的家庭氛围缓解当事人之间的对立、紧张情绪,有利于家事案件的化解。
多元化解
借助社会力量调解纠纷
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拓宽多元化解渠道,计划以辖区10个街镇及工会、妇联为联系点,建立专门的家事审判制度、家事案件陪审制度、家事审判调解员工作职责等,由家事案件主审法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家事审判专门合议庭,真正发挥陪审员作用,参与家事纠纷案件的陪审、调查、调解、送达等工作,共同化解家事纠纷案件。
“情”字当先
树立家事审判新理念
要求法官审理家事纠纷案件,不能急于开庭,一判了之,除适用婚姻、继承、收养等家庭关系法律规定之外,还应结合家事案件的人身属性、伦理情感、传统文化等因素综合化解纠纷,寓教于审,柔性司法,消除对立情绪,促进当事人修复家庭关系。发挥家事审判在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对于取得较好社会效果以及有较好示范效应的典型案件,及时进行宣传和总结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