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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司法局:“三位一体”补短板强服务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张菁华 驻营口记者 齐岚 | 发布时间: 2020-12-21 10:25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法治营商环境建设,营口市司法局扎实履行工作职责,边实践边探索、边督察边总结,形成了分析研判、部署重点、督察落实“三位一体”的工作思路,更好服务法治营商环境建设。

  优化制度建设。结合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营口市司法局印发了《营口市司法行政系统损害营商环境问责办法》,对司法行政系统36种损害营商环境行为作出明确问责规定。其中明确了司法行政人员在执法、监管、执法监督过程中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的8种行为。

  增强服务意识。营口市司法局召开全系统学习贯彻《辽宁省司法行政系统损害营商环境问责办法》会议。同时,为促进全系统司法行政干部更好服务营商环境,切实做好人民群众“法律贴心人”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思想上要更加重视;二是服务要更加规范;三是落实要更加主动。

  全力督察落实。为规范行业行为,严抓行业监管,切实提高法律服务质量,营口市司法局成立督查组,在全系统开展明察暗访,立足整治行业短板不足,重点抓住服务不好、服务质量不高、服务作风不正等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全程跟踪检查整改情况,扎实推进法律服务行业作风转变和群众满意度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