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扔的外卖盒啊?差点砸到人!”
“我又不是故意的!”
一场由普法志愿者们表演的《天外来客》情景喜剧,于今年5月初在鞍山市铁东区多个街道社区相继演出。
这是战“疫”期间鞍山市的普法新尝试,也是该市深入开展“七五”普法的缩影。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七五”普法的收官之年。“七五”普法规划启动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鞍山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法治鞍山”建设为主线,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重点,以创新普法方式方法为抓手,主动将普法教育与法治创建、法治文化相融合,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积极推动普法与企业互动、与基层互动、与群众互动,普法工作在深化城市活力建设、推动鞍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过程中实现了质的飞跃。
开展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精心谋划 强力推动
普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
鞍山市委、市政府坚持高位谋划,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组织召开了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对全市“七五”普法工作目标任务作出了详细安排部署。
鞍山市相继成立了鞍山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鞍山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全民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研究制定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每年定期下发国家机关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体系,普法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切实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规划部署到位、工作机制到位、经费保障到位“四个到位”。
突出互动 强化参与
普法功能作用进一步拓展
宪法宣传是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结合 “12·4”国家宪法日,鞍山市先后组织开展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宪法进公共场所、进万家”“宪法进宾馆”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5年来,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宪法学习报告会、讲座、知识竞赛、宪法宣誓、宪法进家庭等活动13300余次,发放宪法宣传资料21万余份,推动宪法家喻户晓,真正让宪法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服务大局是普法工作的使命所在,围绕服务“两翼一体化”发展战略,百余名律师走进企业开展“百名律师进百企”民营企业法律体检活动1300余次,参与审查重大经济合同760余份,提出合理化法律意见或建议430余条。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做尊法守法市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城市综合治理、交通、环境治理、煤气水电政策等法律法规21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2.8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1000余人次。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组织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暨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诚信兴商宣传月、《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月等主题活动1600余次,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报告会8次,发放《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宣传资料34000余份。围绕脱贫攻坚,针对涉及土地承包、移民搬迁、婚姻家庭、财产纠纷、赡养继承、教育医疗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宣传活动1100余次。围绕扫黑除恶,广泛开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3700余次。围绕环境治理,结合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问题整改,在“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普法活动300余次。围绕防控疫情,编印发放《新型肺炎防控法律知识50问》宣传手册10万册,得到了司法部充分肯定。开展防控新冠肺炎“四进”“四送”活动,针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重点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770余次。市、县(市)区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利用微信公众号、头条号、微博等载体,累计发布疫情防控信息3486条,累计阅读量127万余人次。
鞍山职教城“宪法广场”揭牌
突出重点 分类普及
重点对象学法进一步加强
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鞍山市司法局、市委组织部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2016年以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组织开展学法活动940余次;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把法治教育纳入对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内容,开设了“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民法典”等课程20余门,累计培训70余期。
切实抓好青少年这一“关键一代”,全市中小学校普遍开设了道德与法治课程。2016年以来,840名法治副校长共授课8500余节。市律协青年律师发展委员会组织开展了“一校一律师,送法进校园”活动,开展法治讲座、法治培训440余次,受教育学生达42000余人次;联合辽宁科技大学利用辽宁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开展参观法治文化长廊、模拟法庭,参加法治大讲堂等活动73次。
学用结合 普治并举
法治实践成效进一步提升
全市114个律师团队和521名律师深入基层,实现全市10个县(市)区(开发区)、119个乡镇(街道)、1176个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全覆盖。
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全市7个县(市)区全部开展了法治创建工作,将法治创建工作纳入了“七五”普法规划,制定了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方案。海城市被评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全市1057个村(社区)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创建村(社区)占比90%。千山区唐家房镇太平沟村被评为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台安县高力房镇乔坨村、千山区东安山镇獐子窝村被推荐提名为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市839个行政村的“村民评理说事点”已成为村民评理说事的新平台。
丰富阵地 创新载体
法治文化浸润进一步凸显
2018年,按照“一县(市)区一特色”的原则,在全市10个县(市)区及开发区启动了宪法广场修建工程,18个宪法广场成为了宪法宣传的主阵地。2019年,结合法治扶贫工作,为岫岩满族自治县对口扶贫村修建法治广场8个。截至目前,全市村(社区)普法阵地覆盖率达100%,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体会到“抬头见法、驻足学法、心中有法”。组织开展了全市法治文化示范基地评选推荐工作,命名市级法治文化基地26个。2017年,辽宁科技大学被命名为全省法治文化示范基地。
同时,全市大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全市各县(市)区开展法治文艺演出92场次,自主创作并展演快板、评剧、书画等法治文化作品103个,播出法治宣传影片40场,在全市30个LED大屏幕滚动播出法治宣传教育公益广告5600余条(次)。
在创新普法宣传渠道基础上,鞍山“报网微端屏”协同发力,“鞍山普法”官方抖音号、官方微信公众号和“鞍山法治宣传教育”头条号纷纷上线,“鞍山云”APP客户端开设了《身边法律小课堂》栏目,市司法局与市电视台联合开办了《小记说法》栏目,目前已经播出80余期。《鞍山日报》开设了《法在身边》法治宣传专栏。各类官方账号累计发布普法信息1900余条,阅读量达150余万次。千华网以及市直部门网站累计发布普法信息4200余条(次)。
下一步,鞍山市普法工作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守正创新,紧密围绕中心大局,在推进全民守法的过程中,为建设“法治鞍山”、深化城市活力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