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彦鸿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是落实中央、省、市委要求而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推动此项工作有效开展,海州区委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围绕各项工作要求,协调各部门各单位,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对照实施方案细则212项565条具体内容,在时间节点、工作内容和工作质效3个方面,要求各成员单位部门对照实施细则中的任务要求,将本单位部门所承担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分为长期任务和近期任务,严格完成时限,并建立月报告工作制度,以月为单位,月初报送工作计划,月末报送完成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
同时,海州区结合不同阶段、不同时期,时时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重要内容开展督导,形成闭环式全程督办推进,确保全区重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为全面汇总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总结梳理先进典型,海州区委以简报的形式对先进典型事例进行推广,形成示范引领效应。对工作进度滞后、效果不佳的单位,以督办单的形式进行督导督办,力促积极整改,确保全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全面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