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铁岭市委将《条例》作为统筹政法工作的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13+N”制度体系,切实把《条例》的学习、贯彻和实施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确保《条例》落地见效,着力打造贯彻落实《条例》的铁岭样板。
铁岭市召开政法系统学习《条例》培训会议
立德守正 做到“政治过硬”
铁岭市委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铁岭市委常委会共14次专题研究《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审议通过《铁岭市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明确6大类34项重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条例》在铁岭落地见效。
全市政法系统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政法干警反复学的学习热潮,广大政法干警的“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践行“两个维护”更加坚决,政法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执行力不断提升。
乐学笃行 做到“业务过硬”
铁岭市委、市委政法委相继开展学习《条例》、学习省委“1+13+N”制度体系、政治轮训、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培训班、政法委员专题培训班、一体化培训班、岗位练兵、经验交流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近2万人次,政法队伍业务水平明显提升。
今年上半年,铁岭市政法工作综合考评排名位居全省第三名,其中六项指标位居全省第一。
建章立制 做到“责任过硬”
在实际工作中,铁岭市委将贯彻落实《条例》同落实省委“1+13+N”制度体系相结合,着力构建“加强统筹协调、基层组织建设、领导班子管理、政法队伍建设、督促检查、责任追究”六大机制,制定42项制度规定,构建起关系协调、运作流畅、富有实效的党领导政法工作体系。
铁岭市委政法委制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政法委员述职述廉规则、政法委列席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联合,分别制定了加强政法干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暂行办法以及管理政法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办法等,确保各项制度的严格执行,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强纪明法 做到“纪律过硬”
铁岭市委对政法系统进行全方位政治巡察,确保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大政方针、决策部署、政法条例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铁岭市委政法委专门成立了督查办,对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委“1+13+N”制度体系工作进行常态化督导。同时积极开展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强化纪律作风建设。
铁岭政法系统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做到刀刃向内、不走过场。两年来,市纪委监委共立案查处政法干部违纪违法问题89件,处分89人,留置2人,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2人。
凝心聚力 做到“作风过硬”
通过对《条例》的贯彻落实,铁岭市委政法委协助市委与市委组织部协同配合,为干事创业、敢于担当的干部鼓劲撑腰,推动政法系统干部交流,确保组织和群众双重认同,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导向。
全市政法系统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西丰县人民检察院获得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忠诚履职、壮烈牺牲的公安民警陈强被追授二级英雄模范。他们的先进事迹引领鼓舞着全市政法队伍,以《条例》为根本遵循,永葆对党和人民的绝对忠诚。
下一步,铁岭市委将进一步落实党委贯彻落实《条例》的第一责任,压实市委政法委、各政法单位贯彻落实《条例》的主体责任,加大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力度,在纵向上推动政法委系统全覆盖、横向上推动政法各单位全覆盖的同时,加大对各基层党委(党组)、相关单位的培训力度,切实推动全市贯彻落实《条例》工作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