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8年沈阳查办职务犯罪案2130件
本报讯 9月7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第十二次全市检察工作会议,这是2008年第十一次全市检察工作会议后,时隔八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省委常委、沈阳市委书记王蒙徽作出重要批示,沈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常明和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闫建成到会并作重要讲话。
会上,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对过去8年工作进行总结,对“十三五”时期工作进行安排。
8年间,沈阳检察机关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130件,查办267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2亿元。另外,会上明确,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将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犯罪、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买官卖官和权钱交易等犯罪列为当前和下一步工作的重点。
据了解,自第十一次全市检察工作会议以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累计办理“e租宝”非法集资案等7362起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累计批准逮捕80158人,提起公诉112304人,承担了全省检察机关四分之一以上的批捕起诉任务量。开展久押不决案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等三大专项检察,累计清查7369人,居全省首位。
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准逮捕1606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依法不起诉2822人;对应立案而未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997件;对应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1591人,追加起诉1612人;对不应立案而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撤案147件;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和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16518人,不起诉384人;依法抗诉203件;书面纠正违法侦查行为744件次,8年中增长了6倍,守住了冤假错案的底线。
在强力惩腐治贪方面,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130件267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