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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思路 纾困解难 助企重生——第四届长白破产法论坛侧记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严怡娜 驻大连记者 王怀实 | 发布时间: 2020-09-29 09:04

  9月25日,第四届长白破产法论坛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百余位破产法专家学者和各界人士齐聚大连,围绕“疫情背景下的企业重整拯救”这一主题畅谈。

  本届论坛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主办,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办,吸引了其他六个省区市的嘉宾参与,更有三位大法官和两位全国人大代表同时出席。值得一提的是,本届论坛采用线上直播互动的方式举行,使各界人士通过网络了解了论坛实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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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开幕致辞·高屋建瓴

  开幕致辞环节,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贺小荣表示,繁荣国内经济,离不开市场主体的发展,落实好纾困惠企政策,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是贯彻关于“保市场主体”的内在要求,也是为东北地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天敏指出,本届论坛以“疫情背景下的企业重整拯救”为主题,不仅高度契合党中央精神和东北振兴战略,而且抓住了东北区域振兴发展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非常符合辽宁结构调整的实际需要。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群表示,本届论坛在大连召开,对全省法院是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更是推动全省法院工作、特别是破产审判工作发展的重要契机,全省法院将充分学习借鉴论坛给破产审判工作带来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运用好论坛所凝结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努力推动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实现新突破、新跃升。

  大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德泉在欢迎各界嘉宾莅临大连参加论坛的同时,期待本届论坛给大连的司法实践带来深刻的启迪和帮助。

  主题演讲·各抒己见

  本届论坛的主题演讲部分,分为“破产前沿与府院联动”“重整制度的应用与完善”两个议题,20余位嘉宾分别登台演讲,从不同角度阐述各自观点及研究成果。

  围绕“破产前沿与府院联动”议题,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付金联在题为“疫情背景下充分发挥破产挽救功能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演讲中,介绍了我国破产审判的现状,并就最高人民法院对涉疫情民事案件审理的指导意见作了针对性的说明。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曙光的演讲题目是“破产企业重整拯救的政策考量”,他梳理了国内外在疫情期间针对破产重整进行的政策调整,并对疫情背景下审理破产案件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出中肯的应对建议。

  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悦在题为“完善破产退市行政保障制度的思考”的演讲中,从公共法律服务、执业队伍、登记监管、社会保障、公共管理人、专项资金等8个方面阐述了完善企业依法破产退市行政保障制度的构想。

  演讲嘉宾普遍认为,疫情背景下的企业重整拯救,府院联动机制和预重整制度的深入实践,实用性日益凸显。府院联动对协调解决破产过程中维护社会稳定、经费保障、信用修复、企业注销等问题,都发挥着重要作用。预重整制度作为一种新型的拯救制度,有着特有的优势,与传统重整比较成本低、效率高,大大增加重整计划的可行性。然而,府院联动机制和预重整制度同样面临着缺乏系统的制度建设和明确法律依据、各地探索实践做法不一等问题,这就更加凸显了探索创新实践与法律制度建设相结合的重要性。

  本届论坛,与会嘉宾在探讨重整拯救制度建设的同时,也就大量实际案例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

  北京市天同(沈阳)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壮在题为“预重整在上市公司重整中的应用——从*ST德奥案说起”的演讲中,介绍了这家公司的重整情况,从监管事前审批、公司经营连贯性、表决意见代入问题和压缩重整程序内时间等几个方面,通过实际案例剖析,介绍了预重整制度在实际应用中的作用,并总结出预重整制度在上市公司重整中的应用价值的思考。

  前沿动态·创新实践

  在本届论坛上,来自广东深圳和辽宁大连的嘉宾,分别介绍了在破产重整领域的创新实践,引发了广泛关注。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龙光伟在题为“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深圳个人破产条例的重点与突破”的演讲中介绍,《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已于今年8月26日由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这是全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他还就确立个人破产免责制度、推动设立个人破产管理机构、重构个人破产和解制度、严格破产欺诈责任和实行破产信息登记公开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六庭负责人任延光的演讲题目为“破产重整程序中的税务问题研究”,他在演讲中分析了税收债权的优先性问题以及由此带来的司法实践中的困难与应对,还讨论了债务重组的税收处理办法以及重整程序中新生税款的相关问题。值得一提的是,大连中院应对破产重整程序中的税务问题,并不是简单的破解个案,而是注重制度建设。任延光透露,大连中院已于当地税务部门联合就相关问题出台文件,在全国率先为解决此类司法实践中的税务问题提供制度保障。

  开放交流·热烈互动

  “我是一名破产管理人,在办理破产企业税务注销和银行账户注销的过程中,产生的罚金和相关费用应该如何列支?”

  “我是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目前东北地区破产重组案件的数量远远低于南方发达地区,请分析这种现状产生的原因及应对措施。”

  在本届论坛上,特别设立了互动环节,与会人士举手提问,演讲嘉宾耐心作答。另外,本届论坛在形式上也积极创新,采用了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除了传统的现场会议外,还采用线上直播互动的方式。一些网友在线提出的问题,也得到了演讲嘉宾的细致解答。

  闭幕总结·收获满满

  本届论坛,学术成果丰硕,共征集论文百余篇。在论坛闭幕式上,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凤武作了优秀论文评选说明并公布优秀论文名单。

  多位与会人士表示,参与本届论坛收获满满。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主审法官李盛烨:破产重整是救助危困企业的有效途径和重要制度,本届论坛紧扣疫情背景,强化改革思维,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企业重整,探讨经验做法,凝聚法治共识,是人民法院服务“六稳”“六保”大局的有力举措。

  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刘宏伟:出席论坛的专家学者、法官、律师等为东北地区企业恢复生机活力积极建言献策,全国范围内高度关注长白破产法论坛的破产理论和实务工作者的线上线下研讨,充分彰显了长白破产法论坛的影响力。

  吉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刘雯丽:各位专家学者的思想碰撞,为参会嘉宾开拓了视野。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王旭丽:虽然时间短暂,但本届论坛让我受益良多,解决了在破产审判工作中的诸多实务问题。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薛淼:破产重整关系到企业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的综合处置,府院联动办理破产重整,是对社会综合治理效能的重要考验。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王彦凯:专家们从不同维度深刻阐述了府院联动、重整制度的应用与完善等相关前沿问题,对我们今后审理破产案件、服务和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起到了很好的启示和推动作用,我们的路径开拓了,思路打开了,信心增强了,理论基础夯实了。

  北京隆安(沈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杰:非常高兴看到各级法院及各级政府为开展疫情背景下的企业重整拯救,想了很多的方法,也给出很多的建议。

  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法规处副处长韩春旭:通过在府院联动、预重整等方面深入交流,可以进一步提高企业破产重整工作效率,更好维护金融机构合法债权。

  北京市天同(沈阳)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壮:本届论坛定位精准、意义重大,一定会为东北地区企业重整工作提供新的指导。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法庭庭长曹启选:本届论坛的主题,聚焦破产审判保护和救治市场主体的工作重心,契合“六稳”“六保”的战略举措,让我们对当前背景下破产制度的发展和破产审判工作的努力方向有了更深刻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