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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助迷途者回归的掌灯人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李长生 记者 栾岚 | 发布时间: 2020-08-05 09:37

  从2008年开始,王军进入到基层司法所工作,至今已有13个年头。“当我看到那些曾经走过弯路、误入歧途的社区矫正对象,在我们社区矫正工作者真诚的教育感化下,迷途知返,改邪归正,重新融入社会,开始新生活的那一刻,我的内心深处充满了幸福感和成就感。”谈起这13年的心得,王军这样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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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

  坚定执着 全力以赴

  王军告诉记者:“2013年9月,因工作需要,我从道义司法所调到辉山司法所工作,来之前,我就了解到辉山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人数多,所里人员力量薄弱,除了司法所所长,只有一名助理员,监管工作薄弱,工作基础较差。”

  面对这样一个局面,王军没有气馁,他目标明确,坚定信心。王军说:“我当时既当所长又当兵,一面主动找到街道领导争取支持,增加办公面积,一面破旧立新,加强监管,提升监管级别,对重点人员采取个别警示教育谈话,同时进一步规范监管程序,规范监管档案,从严、从细、全面提升监管质效。”

  通过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社区矫正教育监管成效明显好转。辉山司法所也逐步达到了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的标准。近几年来,辉山司法所监管的社矫对象没有发生重新违法犯罪行为,连续多年在区司法局考核中名列前茅,2019年在全市社区矫正档案工作评比中取得了好成绩。

  洞察心理 温暖帮扶

  社矫对象王某某,老家在河南省,他和妻子于2013年来沈务工,靠收废品为生,家中有一儿一女,都在上小学。因交通肇事赔付被害人家属60余万元后,生活入不敷出,外债累累,基本生活无法保障,两个孩子也即将面临辍学的困境,看到王某某情绪异常低落,寡言少语,非常自卑,失去了生活的信心,王军深深地意识到以他目前的这种状态,很容易自暴自弃,非常不利于矫正改造工作。

  于是,王军主动找他谈话谈心,帮他树立生活信心,告诉他只要你能认罪悔罪,好好改造,所里会尽全力帮助你渡过难关。王军与劳动部门沟通为王某某妻子解决了就业问题。又找到街道领导,把街道的废品旧物交给王某某收购以贴补家用。同时,与两个孩子的学校联系,为两个孩子减免了学杂费和饭水费,王军还和所里同事主动对其经济帮助,并组织矫正对象对其进行帮扶,多次为其送去米、面、油等生活用品。在王军的帮助下,王某某重拾了生活的信心,生活态度也变得积极乐观,以很好的表现完成了改造的任务,顺利地回归了社会。

  真情关怀 指引归路

  王某是一名未成年的社矫对象,入矫时刚满17周岁,入矫没几天,就发生了频频违反监管规定的行为,电话报告不及时,思想汇报不按时上交,充满了抵触情绪。一天,王某的父亲来到所里,一脸愁容,无可奈何地跟所里反映,王某在家表现非常不好,经常夜不归宿,“我教育他,跟我对着干,好几天了不和我说一句话。”王军一边安抚王某父亲的情绪,一边跟他讲:“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正处在青春叛逆期,不能用简单粗暴的办法去管教他,要学会和他交心、交朋友。”。

  王某的父亲走后,王军和所里的其他工作人员针对王某的监管教育工作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制定了专门的矫正教育方案。王军又查找了一些有关青少年心理健康方面的资料和书籍进行学习。经过多次的谈心交流和教育警示,功夫不负有心人,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终于收到了效果,王某当着我们的面向父亲承认了错误,并当场写下了保证书。王军在安置帮教回访中了解到,王某矫正刑满后整个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用王某父亲的话讲:“这孩子真是出息了,现在和他姐姐在市内八家子水果市场做生意,吃苦肯干,是你们挽救了孩子,你们真是我们家的大恩人。”

  “当社矫对象矫正刑满后,他(她)向我深深鞠上一躬,道一声:‘您辛苦了,我一定不会再走弯路,请你们放心!’那一刻,让我真正感受到了社区矫正工作带给我的荣誉与自豪。于是我更加热爱社区矫正工作,更加坚定了做好社区矫正这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更加增强了我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动力和勇气。”采访最后,王军这样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