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营口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开展好民法典学习宣传运用工作的重要精神,积极推进法治营口建设,营口市司法局迅速行动,立即着手开展与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营口市政府现行有效规章4件、规范性文件119件以及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凡是与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修改或者废止。
本次清理重点解决与民法典《外商投资法》《证券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问题,着力清理不利于保障民事主体权益、不利于民营企业自主经营权保护、不利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不利于外商投资保护、不利于证券市场稳定发展等有关制度措施。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明确清理主体,确保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做到应清必清、务求彻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