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7月23日,记者从沈阳市司法局获悉,根据司法部考试公告和辽宁省司法厅考试公告,沈阳市近日发布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28日0时至8月12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考生报名采取属地报名、全省统一调剂的原则,当沈阳考区报名名额满时,可到其他市报名参考。因考试报名名额额满或其他原因,考生也可到其他省市报名。
沈阳考区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分为10月31日、11月1日共两个批次,应试人员参加其中的一个批次考试,随机分配批次,个人无法选择,考试批次和时间将在准考证上注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11月10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参加2019年或者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报名和交费时间为11月10日0时至11月14日24时,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95元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沈阳考区只设置计算机化考场,考生范围:2020年在沈阳考区参加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有效的考生。 2019年在其他地区参加考试并且客观题成绩合格有效,2020年在沈阳工作、生活的考生。
纸笔化考试考区设在盘锦,对应关系为全省14个市参加纸笔化考试考生。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