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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 努力推进高素质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栾岚 | 发布时间: 2020-05-26 13:07

  本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7月1日实施,记者昨日获悉,为更好地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部署、精心安排、迅速行动,以强有力的措施抓好《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据悉,按照省司法厅党组的部署和要求,全省各地迅速行动,丹东市在兼顾疫情防控任务的同时,在全市社区矫正微信工作群中组织开展“学法律全文、思下步工作”活动,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深入学习领会《社区矫正法》的主要内容,熟练掌握法律条文,依法规范社区矫正管理工作。锦州市利用自主研发的“社区矫正对象在线学习平台”,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通过手机在线学习《社区矫正法》。

  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我省《关于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对在全省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活动的主旨和重点内容进行了明确,并从司法行政系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单位及全省社会面三个层次对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作出详细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据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社区矫正法》关于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的规定,省司法厅形成专题报告报请省委、省政府,主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财政、编办、人社、民政等涉及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对接,就各部门工作职责进行细化,积极筹建省社区矫正委员会,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实现党委政府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

  在全省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全覆盖的基础上,省司法厅还积极报请政府编制部门,参照司法部司法行政行业标准《社区矫正术语》的规定,统一规范全省社区矫正机构名称,力争对建制规格、人员编制、主要职责等方面加以明确。同时,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为契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切实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具有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专门国家工作人员的配备,努力推进高素质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

  该负责人介绍,按照《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及《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智慧矫正”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在现有“智慧矫正”框架的基础上,加快完善省、市、县、乡四级信息化体系。目前,省司法厅已制定完成《辽宁省社区矫正综合管理平台升级改造及法院联网项目建设方案》,全面启动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信息化联网工作,下一步,将逐步推进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今年,省司法厅将组织各地积极参与司法部“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提升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