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蕊,现任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二庭审判员,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省优秀法官”“辽宁省省直机关三八红旗手”“2015年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等荣誉称号,被省法院记二等功3次,记三等功4次。今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李蕊
做一个有感情的法官
李蕊从事行政审判工作已经有22个年头了,她告诉记者,1998年从她迈进法院大门的那一天起,就常常问自己同一个问题:“我要努力做一个怎样的法官?”
“答案已经找到了吗?”好奇心驱使着记者追问。
“我想做一个有感情的法官,以忠诚之心待民爱民,为民排忧解难。我愿意用我的真心付出让他们忘记坎坷的来路,用我的真情抚慰让他们打开心结,用我的真诚建议让他们在继续前行的路上合理地表达诉求。”李蕊将话题徐徐展开……
2000年前后,她接待了一个让她印象深刻的二审案件当事人,这是一起征地拆迁行政诉讼案件。“他是个40多岁的下岗工人,与我接待过的很多行政案件的原告类似,没有聘请律师,单靠自己对法律的理解维护权益。”李蕊告诉记者,征地拆迁项目引起行政争议时具有明显的扩散性,除征地拆迁程序是否违法、安置补偿是否合法合理、行政侵权是否成立、强制拆迁是否违法这些焦点问题外,在征地拆迁项目的启动前或实施中还牵涉许多相关的行政行为,“这类诉讼案由较多,其中有一些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还有一些属于不可诉的范畴,不是专业的法律人士,往往容易分辨不清。”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询问与交谈,李蕊了解了这位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原因并为他指出解决问题的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随后,针对他提出的具体问题,李蕊又一一作答,不知不觉中,又过去了一个小时。“咱们老百姓经济条件不好,请不起律师,自己学法律难免会产生错误的理解,今天和你的谈话让我受益匪浅。”当事人在结束提问时表达了内心的感谢。
“我告诉他,在诉讼中有其他问题还可以向我咨询。”李蕊说,“我以为他道了谢就要走了,可他却停顿了一下,走到我面前,给我深深鞠了一躬。”
从此,这一幕便常常浮现在李蕊的眼前。而给弱势的当事人一个法律上的出路,一个心灵上的出口,也成了李蕊的工作常态。
做一个有信仰的法官
2003年3月,牛某被诊断为肝癌,当地医院建议他转到北京某医院进行手术治疗。在妻子田某为其办理转院的过程中,牛某居住地的医保中心在转诊转院审批单上出具了“同意”的意见。术后,牛某家人前去报销时却被告知肝移植费用不属医保报销范围。
牛某去世后,田某认准了医保中心在审批单上签字就是同意报销手术费用,丈夫的去世也是因为得不到报销款着急上火放弃治疗造成的,要求医保中心履行报销职责并赔偿自己的损失,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分到李蕊手中时已持续多年。
“阅卷之后,我非常纠结,按照当时的医保政策,牛某的医疗费用确实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但医保中心却签了‘同意’二字。我一直坚信,不符合情理、普通人难以接受的裁判都是不符合立法本意的裁判。”李蕊解释说,医保中心作为医保政策的执行者,其审批行为应当是审慎的。面对不了解政策的申请者,如手术费用不在报销范围内,应当在审核时予以注明。根据《行政法》中的信赖利益保护原则,李蕊判决医保中心按现行文件规定的标准对牛某的治疗费用予以报销,这一判决最终也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共同认可。
在很多人眼里,李蕊立得牢、顶得住、不怕压,天生就适合做一名行政法官,“她个人能力强、素质高,但对法律的尊重和敬畏才是她身上最难得的优秀品质。”行政二庭庭长常中彦这样评价她。
1987年,大连某市辖区内一块土地被征为国有。1991年,土地所在地乡政府却以此作为出资建立了公司,在两年后又将股份作价5万元转给徐某,并与村委会先后协议将土地和房屋无偿给徐某使用至2015年。之后,由于公司拖欠银行贷款,土地上的房屋被法院依法拍卖给他人并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2007年,徐某以自己是涉案土地实际使用人为由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
经3次审理后,2014年1月,省人民检察院对此案提起抗诉。
案卷刚到没两天,李蕊便接到徐某的电话:“李法官,我的案子就拜托你了,有时间我们单独聊聊。”原来,徐某以“闹”闻名,案件二审时,他找来记者,以让媒体报道要挟法官判他胜诉。败诉后,徐某仍然四处上访,二审法院不堪其扰。
在案件审理阶段,徐某接二连三打电话要与面谈却都被拒绝。最后,他改变主意表示愿意与政府和解,在赔偿金方面可以让步,政府也表示如果要求不过分,可以考虑和解。
“争议土地有正式的征地批复,也有证据证明村委会、乡政府当时同意征用。拍卖厂房的行为合法,政府是依法颁发土地证,没给徐某的利益造成任何损失,何谈赔偿?”面对这样的情况,是息事宁人,还是依法裁判?李蕊选择了后者,压力接踵而至,“李法官,你知道判我败诉的结果吗?我可以带1000人到法院找你讨个说法。”收到败诉的判决,徐某打来电话威胁李蕊。“和解是解决争议的途径,但不能以牺牲法律、透支正义为代价,我不能因为对方能‘闹’就让国家蒙受数百万元的损失。”李蕊说,她问心无愧。
法律的权威来源于真诚的信仰,法治的实现离不开对法律的忠诚。李蕊坚持通过每一个案件的公正审理塑造司法公信力。
做一个有担当的法官
近年来,省法院的行政案件逐年增加,从2014年起即年均超过千件。李蕊年年是办案标兵,截至目前已办结案件近1900件,无一发改、无一超审限、无一闹访。“这么多年在庭内保持案件审理数量第一,绝非一时热情和冲劲儿,她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辛苦,除了开庭时间,在办公室准能找到她。”与李蕊曾共事12年的行政一庭庭长于长苓如是说。
在大量办案的同时,李蕊在如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方面也下足了功夫。
她审理的宽甸满族自治县灌水镇某村民委员会诉宽甸县政府林权处理决定一案,经反复做村委会的说服解释工作,村委会对她给出的解决纠纷途径表示认可,遂同意撤回再审申请。
“林业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自1996年生效实施,该办法是目前确认林木林地权属的最高层级法律依据……以上建议供你们在处理林权争议时参考……”李蕊没有简单结案,而是给县政府发出了上述司法建议,指出林权处理决定存在的问题,建议其负责协调处理涉案纠纷。之后,她又向其上一级政府转发该司法建议,提出由市政府督促做好协调处理工作。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专门以《省法院行政庭办理一起申诉案件的做法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肯定》为题出了一期简报,对她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表示赞许。
在调研工作中,李蕊从2007年以来共计在全国级媒体上发表审判业务文章27篇;在全国法院行政审判优秀调研成果评比中,她分别获得优秀案例、优秀调研成果和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2次;她先后参与了《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等3部司法解释的起草和修改工作,两次参加最高院行政庭组织的《关于审理工伤行政案件若干规定》的研讨会;自2010年起,她多次受邀为全省法院、检察院、国土资源等系统培训授课,累计听课人数达5000余人……
“在我做的各类工作中,有的方面的确收效甚微,但更重要的是,我有没有从自己的内心、从一个行政法官的职责出发,去做这些工作。”可以说,通过办案发现问题,通过调研解决问题,正是李蕊恪守初心、忠诚于审判事业的生动实践。
在很多人眼里,脱下法袍的李蕊,热爱读书、热爱生活,更具个人魅力。翻看李蕊的朋友圈,有读诗读书的感悟,有对热映电影的评说,还有对能够带来思考的喜剧类话剧的独特偏爱。去年生日当天,她还在微信朋友圈里为自己“赋诗”一首:“身旁有知己,心头无闲事,灵魂望星空,汗水润大地。”李蕊笑称,那是她现今生活的真实写照,“近几年案件量很大,孩子也上学了,没太多时间可以看书,但就算现实有些沉重,我仍然不愿意放弃思考,有的话剧披着喜剧的外衣,却有悲剧的内核,给了我一边欢笑一边思考的新体验。”
谈及读书,李蕊说,她大学时通读多遍的《我与地坛》给她树立了豁达而笃定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我与地坛》是作者史铁生在自己双腿突然残疾后对生、死、人生的思索,并向我传达出一种顽强的生活态度,通过史铁生对生命的解读,我更能感悟到自己对生命价值的理解与追求。”
这种理解与追求在她的事业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就像这首诗里说的——“我是不会变心的,就是不会的。大理石雕成像,铜铸成钟,而我这个人,是用忠诚制造,即使是破了、碎了,我片片都是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