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实现数字化法庭全覆盖,全院38个审判法庭具备了数字化庭审功能,均已具备网络直播条件。即日起,庭审案件“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实行审批备案制度,未经审批的案件必须进行网络直播,同时,新增庭审直播率作为考核指标,纳入绩效考核成绩,全方位推进庭审直播工作。
日前,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实现数字化法庭全覆盖,全院38个审判法庭具备了数字化庭审功能,均已具备网络直播条件。即日起,庭审案件“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实行审批备案制度,未经审批的案件必须进行网络直播,同时,新增庭审直播率作为考核指标,纳入绩效考核成绩,全方位推进庭审直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