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次“物理隔离”庭审于5月18、19日在海城市南台监狱会见大厅开庭。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翟宝刚及第三检察部全体人员参加了为期两天的“物理隔离”庭审。通过“零接触”办案,成功办理了106件减刑案件。
疫情防控期间,市检察院把法庭搬到监狱会见室。会见室配备全封闭钢化玻璃,可以有效实现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和服刑人员的“物理隔离”,服刑人员无需出监即可参加庭审。
我省首次“物理隔离”庭审于5月18、19日在海城市南台监狱会见大厅开庭。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翟宝刚及第三检察部全体人员参加了为期两天的“物理隔离”庭审。通过“零接触”办案,成功办理了106件减刑案件。
疫情防控期间,市检察院把法庭搬到监狱会见室。会见室配备全封闭钢化玻璃,可以有效实现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和服刑人员的“物理隔离”,服刑人员无需出监即可参加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