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5月1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辽宁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在当天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司法厅厅长林志敏介绍,在《条例》起草过程中,省司法厅积极作为,努力探索实践,今年在全民普法工作上取得了新的进展。
据悉,省司法厅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公室名义印发《2020年度省(中)直部门普法责任制清单》,将省(中)直55个重要普法部门全部纳入,基本实现了普法全覆盖,并明确了重点普法任务、重点内容和责任部门,确保普法责任分解到岗到人,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法治保障能力。
据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自2019年12月至2020年底,在全省集中开展“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围绕扫黑除恶、公共安全、预防个人极端事件、防范集资诈骗、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维护全省安全稳定、保障改善民生提供法治保障。
同时,在全省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法治宣传活动。强化典型案例发布,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围绕妨害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等违法行为发布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协防联动,会同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房产物业等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宣传,在城乡营造依法防控疫情的浓厚氛围,为抗击疫情筑起坚固的法治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