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营口市司法局与中国(辽宁)自贸试验区营口片区管委会联合发布了《关于为中国(辽宁)自贸试验区营口片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推进营口自贸试验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保障营口片区改革实现新作为、新突破提供了制度支撑。
《意见》主要包括建立健全营口片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大力推进涉外法律服务发展、积极开展涉外公证业务、加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积极推进司法鉴定服务营口片区建设、加强营口片区内普法依法治理等七项内容。
《意见》提出,要把法律服务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察,加强与营口片区相关单位的交流合作,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法律服务,提高各方对法律服务营口片区建设的认同感和参与度,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营口片区建设的影响力。
下一步,营口市司法行政系统将以《意见》为起点,积极推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各项法律服务落到实处,促进营口片区法律服务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