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青春力量】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员额法官 郭巍
郭巍
我有一个“法律梦”,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不忘“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校训,把对法律的信仰、法治的追求作为毕生奋斗目标;我有一个“为民梦”,作为法官,深深将“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放在心里,落在行动,用忠诚铸造永不倾斜的天平。
考入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法院已10年,我先后工作于审判庭、研究室、政治处、执行局、审管办等部门,认真负责、勤勉务实、乐于奉献,在多重角色中我提升了工作能力,积累了丰富经验,成为了“多面手”。
办理执行案件期间,我曾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执行人在多起案件中被确认无可供执行财产,但通过查阅历史卷宗,发现被执行人在其他执行案件中有被查封房屋,我牵头介入,3个案件统一协调,将看似没有解决可能的案件成功执结。
除了办理案件,我还负责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按照党组要求,我建立的“日统计、周报告、月通报”制度,庭审直播审批,发改案件研判等多项审判管理机制日臻完善,优化了办案质量、促进了司法公正、提高了办案效率。
“理想指引人生方向,信念决定事业成败。”10年的法官生涯,既有付出,也有辛酸,但更多的是时间流逝中的积累与沉淀,以及从容向前的坚定和自信。未来,锤炼青年担当,坚守法治信仰,我将在正义的道路上潜心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