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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下军装 依然闪烁“兵”的光芒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邵小桐 通讯员 王平 曹维斌 董宇丹 | 发布时间: 2016-08-12 10:10
奋战在检察战线上的复转军人掠影
 
  在丹东检察机关,从组建至今,曾有百余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或业务骨干来自复转军人队伍。在部队,他们戍边卫国,为国防建设事业流血流汗;回到地方,他们继续保持军人本色,发扬奉献精神和无畏精神,在各自的检察岗位上,不忘初心,牢记宗旨,以优良的军人作风和品质书写着新的篇章。
 
  记者来到丹东市人民检察院,走近他们,亲耳聆听他们或同事讲述有关于他们的故事……
 
  杜国元 舍己救人留英名

 
  那是一个令人难忘的日子。
 
  1996年8月11日,已经持续一夜的大暴雨还在向丹东倾泻。振安区境内瑷河一涨再涨,下游的九连城镇夹心岛1万多名群众生命危在旦夕!
 
  11日是星期天。1982年从部队转业到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检察院批捕科当科长的杜国元正在家收拾房子,接到抢险通知后立即赶到院里。同事们知道他有关节炎,又不会水,便劝他留在单位看电话。他说:“九连城地区我熟悉,群众有危险,我怎么能留得下?”他毅然与院里的其他4名同事在副检察长孙继权的带领下上了车。与他们同乘一台车编在一个抢险组的还有区委组织部的刘生国部长等。
 
  17时30分左右,当抢险组行至离九连城10公里的楼房镇石城子村附近的一处低洼的道路时,洪水拦住了去路。漫上来的瑷河水与两股山水汇合在一起形成一股激流,已分不清哪是路……
 
  刘生国、杜国元等下水探路推车,推了几步,意外发生了:一股巨大山洪裹着砂挟着石咆哮而下……“赶快回撤!”带队抢险的刘生国部长见情势危急,立即指挥大家往安全地带撤离,可他自己却一脚踏进路边的深沟,被洪水卷进了激流……
 
  “快救刘部长!”此时,手拽车门的杜国元,全然不顾个人安危,奋力扑向顺流而下的刘生国,一股恶浪劈头砸来,两人被洪水吞没了……
 
  杜国元就这样走了,他用自己宝贵的生命谱写了一首壮丽的诗篇。
 
  杜国元牺牲后,省人民检察院为杜国元追记一等功;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杜国元“舍己救人的模范检察官”的荣誉称号。
 
  高晓华 敢打硬仗建奇功

 
  高晓华,东港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1980年从部队回来后,他踏进了东港市人民检察院的大门。36年来,他一步一个脚印,走得扎扎实实。 
 
  2011年,该院组织查办“4·12”案件,这是省、市院交办的一起大案。当时,高晓华做心脏支架手术不久,身体还较虚弱,但当得知院里组织专案组后,他立刻找到主管检察长请缨参战。领导虽然担心他的身体但又缺不了这员办案“大将”,便再三叮嘱他“量力而行”。可一介入案情,他就全然不顾,与专案组成员一样东奔西跑、加班熬夜。有时还参加蹲坑抓捕,一蹲就是几天几宿。在突审主犯罪嫌疑人时,他察微析疑,寻找突破口。审讯中,狡猾的犯罪嫌疑人突然称自己心脏病犯了,拒绝审问。高晓华见状顺手从兜里掏出一瓶自己备用的“速效救心丸”倒出10粒递给嫌犯,嫌犯接过药直接就要吞服,高晓华当即制止:“别装了,你根本没有心脏病,老实讲清问题!”“这……”嫌犯懵了,不知自己是怎么被看穿的。高晓华冷笑道:“这速效救心丸是舌下含服的,你若真有心脏病难道不知?”嫌犯红着脸低下了头,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此案被评为当年全省十大精品案件,高晓华被荣记个人二等功。
 
  36年来,高晓华把军人的特质镌刻在检察岗位上,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5次;多次获“丹东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丹东市十佳检察官”“东港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王洪伟 金子在哪都发光

 
  从军二十载后,王洪伟毅然选择从事法律这一职业,走进了凤城市人民检察院。从军人到检察官,从普通科员到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王洪伟完成了角色的转换,但军人的本色始终不变…… 
 
  从门外汉成为“第一名”。司法考试,被誉为“中华第一考”,难度大、通过率低,法律专业的学生都较难通过。王洪伟横下一条心,坚决攻下这个堡垒。白天他边工作边复习,晚上媳妇儿在那边蒙着脑袋睡觉,他在这边点灯熬夜看书。  
 
  “宝剑锋从磨砺出”,2004年9月18日,王洪伟信心满满地再次走进考场,以总分400分的成绩创下了当年全市检察系统司法考试第一的纪录。 
 
  2012年初,因工作需要,王洪伟被调到民事行政科当科长。不久,有个案件引起他的注意。一个个体煤矿老板魏某与某农商银行信贷员邹某合谋,找于某某等35个农民通过邹某在该农商银行办了43笔贷款共计42.6万元,魏某承诺日后给他们分红。到了年底,魏某没有兑现承诺。2008年,邹某所在的农商银行将于某某等35名农民告上法院,要求偿还贷款。法院即作出了由于某某等35名农民偿还42.6万元贷款的裁决。“贷款人实际上是魏某,凭什么让我们偿还?”35名农民拒绝还贷。农商银行要不回贷款,又以魏某涉嫌骗取贷款、邹某涉嫌违法发放贷款向公安机关报案,魏某、邹某被法院判刑。王洪伟认为,该案不应该“一案二诉”,对于某某等35名农民赔偿贷款的裁决应予撤销。法院接到检察再审建议后,重新再审,改变了原审判决(调解)。为35位农民主持了公道。 
 
  转业到检察院16年,王洪伟先后获得凤城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丹东市十佳检察官等荣誉,4次荣立三等功。并于2014年被评为凤城市劳动模范。
 
  吴崇昌 哪个岗位都出彩 
 
 
  1999年,在部队干了21年的吴崇昌以营职教导员的身份转业来到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当了普通一兵——民行处科员。地位变了,职务降了,但军人那种先锋本色没有动摇。学法律,学办案,他拿出在部队攻坚克难的劲头,各项工作完成得特别出色。在民行岗位三年,一次被评为市“优秀军转干部“,一次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012年10月,吴崇昌走上了市检察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的岗位,兼任市检察院工会主席。岗位变了,肩上的担子重了,可他还是“光杆司令”,一人要干好几个人的活儿,但他从没有一句怨言,且样样干得出彩:院机关党委连续4年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党委;2012至2014年,在工委设立党建目标管理工作标兵奖项的3年里,检察院连续3年被评为“党建目标管理工作标兵”单位。他本人连续4年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2013年5月,市直机关工委挑选吴崇昌等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将他们的先进事迹制作成专题片,通过丹东市电视台“走进机关”栏目进行宣传报道,该片播出后,振安区一位年逾八旬的李姓老人写信通过所在社区转交检察院,要求当面向吴崇昌表达诉求。对这本不属于自己分内的活儿,吴崇昌没有推辞,而是买了水果登门探望。4个小时的交谈中,吴崇昌不厌其烦地听着老人诉说着自己30年的上访事宜,并根据自己掌握的法律和政策,边安抚边耐心地向老人释理说法,说得老人频频点头。临别,老人把30年积累的上访材料一并交给吴崇昌道:“我的事儿今天才弄明白,以后不上访了,不给政府添麻烦了,如果早点遇到你这样的好干部,我就不用东跑西颠地上访30年,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