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盖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对农民工类案件“坚持最后一公里”,历时两年诉讼,日前,在盖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的不懈努力下,帮助欠薪4年的农民工讨回了工资款和利息。
2017年11月,盖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旭辉接到协作单位盖州市农民工维权中心的电话,请求盖州市法律法援中心对盖州海防林工程的以马某辉、何某安、杨某才3位为代表的3件农民工维权案申请法律援助。
经了解,农民工手中有人工费承包人董某来雇佣的会计开具的欠薪明细,张旭辉果断提出,直接到法院立案,如果通过劳动仲裁,势必还会走到诉讼程序中,那样就费时费力了。
随后,盖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盖州市农民工维权中心工作人员一齐去盖州市法院协调沟通开通绿色通道,缓交诉讼费,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审查立案及送达。很快案件就安排了开庭时间。这时,承建单位某市二建突然提出了人工费承包人不是董某来而是张某峰,并提供了双方的协议,原来是张某峰挂靠某市二建承建了海防林工程,又将工程转包给董某来,董某来雇佣的15名农民工。因此,某市二建公司申请追加被告人张某峰。从某市二建申请追加被告后,两次延迟开庭,张旭辉多次与法院沟通,最终确定了开庭时间。
庭审时,张旭辉凭借扎实的业务知识,面对“赖账”展开辩论,见招拆招。最终法院完全支持了代理人的意见。虽然判决后,被告方提起了上诉,但是二审驳回了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历时两年诉讼,终为农民工讨回“血汗钱”。日前,农民工代表专程向盖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和盖州市法院执行局赠送了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