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辉(中)与同事探讨案情
“我是一名党员,当危险来临时,就该义不容辞地站在百姓的前面。”面对疫情,本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明山大队副大队长李辉如是说。
李辉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从抗击疫情开始,他始终勇担当、作表率,既做好日常事故处理工作,又义无反顾地冲在疫情防控一线。
为实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李辉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内部疫情防控规范,并在执法办案实践中探索出做好自身安全防护的方式方法。李辉说:“我们要求对简易事故民警处警以现场处置优先,能调解的尽量在现场调解,并利用交管12123平台现场划分事故责任,避免处理事故人员聚集。”同时,李辉要求民警快速勘查事故现场,果断固定事故证据,并在到达现场后第一时间向当事人告知民警的联系电话,提供事故咨询和处理步骤,科学运用电话沟通等方式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处理案件更需谨慎,李辉全面细致地收集证据、走访调查,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同时充分借助传统侦查方法和现代科技手段,确保每一起事故案件办理准确、公平、公正。
考虑到防护消毒用品消耗较大,李辉未雨绸缪,提前备好防护消毒用品。在案件处理中,到队当事人需要进行消毒,有些当事人不理解,他就耐心劝说。李辉说:“当事人心急,我们要理解,要服务好群众。”
在防控疫情的日日夜夜里,检测卡点、事故现场和值班室到处都有李辉忙碌的身影,这是他作为一名党员的责任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