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首次向社会亮出规范性文件“家底”。截至2019年年底,营口市共有36件规范性文件被列入目录。
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机关依法履行管理职能的重要方式和手段,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规范性文件公开是维护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保障。
今年,为了摸清营口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的“底数”,营口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积极着手编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调出营口市十二届人大(1998年)以来的全部文件档案,逐件查询,认真查找比对,整理出应当列入目录的规范性文件。对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经消失的规范性文件由市人大常委会宣布失效。通过编制目录,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建立起规范性文件公开机制,今后将定期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近年来,营口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与公开工作相结合,不断加大规范性文件公开力度,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从源头上解决规范性文件不公开、迟公开、公开不全等问题,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