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16日,本溪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本溪市贯彻落实工作。本溪市委书记、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主任姜小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抗击疫情以及处理各项经济社会事务,依法有序开展工作,为夺取抗击疫情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必须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发力,统筹把握抗击疫情与经济社会正常运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关系,严格执行抗击疫情处置和法律法规,采取措施必须主体适格、手段合法。要大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围绕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突出“生态立市”主导地位,加快重点领域立法进程,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最优营商环境和良好法治环境。要继续发扬本溪依法治市的优良传统,按照省委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工作部署和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的任务分工积极工作,抓紧时间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确保示范创建任务落实落地,打造更高水平更高层次的“法治本溪”。要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执行难综合治理工作大格局,实行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充分发挥政法机关主力军作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