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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布下天罗地网 沈阳“黑车”无处可逃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16-07-29 09:26
  远程识别、现场查缉、多警合战……近日,沈阳的“黑车”司机们日子可是不好过了,沈阳公安已布好天罗地网,只要他们敢出来,就抓他们个现行。
 
  7月25日9时50分,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和平二大队民警孙洪东在沈阳市和平区长白四街巡逻时,发现一辆出租车的牌照有“人为做旧”的嫌疑,经过查询发现该车没有档案,于是上前将车别住。调查后发现,该车不仅是报废车,司机还无证驾驶。真是无法无天了……
 
  在现场:
  沈阳公安让“黑车”无处可逃
 
  7月25日下午,记者在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长白派出所门前见到了上述出租车:红色漆面很亮,顶灯、计价器和显示屏一应俱全。“漆面是后喷的,仔细看,漆面的亮度和颜色不一致。”孙洪东介绍说。此外,该车的牌照字体和颜色与正常牌照有明显区别,应该被人用类似刷锅球的东西擦过,漆面上有大量的条状印记。
 
  由于需要对该车进行盗抢排查,因此司机及车辆被移交给了属地派出所。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司机白某曾在4年前因醉驾被处以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的处罚。也就是说,白某是无证驾驶。
 
  在派出所的滞留室内,白某告诉记者:“我今年49岁,4年前因为醉驾失去了驾驶证。今年7月21日,我在网上联系了一个卖车的,花了1万元买了这辆报废出租车,本想赚点钱,没想到只开了4天就被抓了。”白某称,他买这辆车交车时,对方就给了他全套的计价器、顶灯和显示屏。
 
  目前,白某被警方合并处以罚款8500元、行政拘留20天的处罚。
 
  “您好,请出示行车证、驾驶证。”7月2日22时许,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沈北新区大队民警在蒲昌路工程学院门口开展“黑车”突击行动时,随机拦停了一辆车牌号为辽AEL30×的红色出租车。
 
  随后,民警依法对该车进行调查比对,发现网上并无该车信息。
 
  经调查,该车号牌为伪造的机动车号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收缴伪造的机动车号牌,扣留车辆,对驾驶人张某(身份证号:21011319660522××××)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千元的处罚,并记12分。
 
  次日上午,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和平二大队调度室利用稽查布控系统对辖区通过卡口车辆信息进行自动比对,8时30分至40分,在沈阳市三好街沿线发现车牌号为辽AN337×、辽AA231×两台车辆没有车辆档案信息,调度室即指挥沿线警力进行拦截,执勤民警先后在三好街/文体路、南京南街/南八马路将两辆嫌疑车辆截获,将嫌疑车辆及驾驶人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出重拳:
  共查扣“黑车”821辆
 
  “仅两天时间,我们即出动警力6000余名,查扣‘黑车’821辆。其中,‘黑摩的’480辆、‘黑三轮’211辆、‘黑出租’84辆、‘拼装报废车’11辆、‘黑货车’7辆、‘黑殡葬’5辆、‘黑大客’3辆、‘黑救护’2辆、‘黑校车’1辆,查处‘假牌套牌’违法行为17件。”沈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整治“黑车”力度非常大,既有效打击了“黑车”的违法行为,又铲除了“黑车”违法犯罪滋生空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了解,此次突击行动重点针对“黑出租”“黑摩的”“黑三轮”“黑货车”“黑殡葬车”“黑救护车”“黑校车”“黑大客”“拼装、报废车”“假牌、套牌车”共十类无合法手续黑车。
 
  重点打击“黑车”六类违法行为,具体为:非法载客运营行为;涉牌涉证、擅自改装、拼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占道揽客,扰乱交通秩序违法行为;机动车号牌、专用标识、道路运输许可证、驾驶证、营运资格证制假、贩假违法犯罪行为;垄断地下营运黑市场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为十类“黑车”充当黑后台、保护伞等违法违纪行为。
 
  为实现对十类“黑车”的精确打击,沈阳市公安局应用查缉布控系统等高科技手段实现精准打击;针对“黑殡葬”“黑救护”行业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广泛走访,收集线索;对“黑三轮”“黑摩的”从业人员事故多发情况进行研判,梳理碰瓷违法犯罪线索;通过部署定点执勤警力、三警合一巡逻警力对“黑货车”出没的重点地区实现网格化管控,不留管控死角。
 
  警方对客货运企业、修配厂、学校开展走访,结合源头宣教工作,收集违法线索;在高速公路主要收费站、国省干道、客运场站安排临时检查点,全面布控开展整治;对非法营运车辆聚集窝点采取蹲坑守候的方式跟踪收集违法证据线索,适时采取收网行动;通过对在网络上售卖假牌假证信息进行筛查,发现案件线索,斩断违法链条。
 
  接下来,沈阳市公安局将以分、县(市)局为单位,结合各单位辖区实际,持续、深入、常态化地组织开展“黑车”违法整治行动,全面巩固专项行动取得的战果,严禁“黑车”违法行为出现反弹。
 
  狠处理:
  对“黑车”交通违法行为严惩不贷
 
  “这次咱公安可真是动真格的了,我们在手台里还唠起这事儿呢,可得稳当开车,别往枪口上撞。”记者在路上随机采访时,出租车司机李健说。
 
  既然李师傅提到了这个问题,那么,记者就“‘黑车’的违法行为有哪些”咨询了沈阳公安交管部门。
 
  原来,在交管部门查扣的“黑车”当中,一部分是车辆“手续”“牌”(车牌)“证”(行驶证)等相关手续合法,但未取得从事相关行业资格,被交管部门查扣后,按照规定移交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另一部分是车辆存在无合法手续、无法证明车辆来源,拼装报废车辆,“牌”“证”等手续存在“问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后,移交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之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绝杀计:
  交管部门的秘密武器
 
  正如记者在文章开头所说,沈阳公安整治黑车的行为其实一直在进行着,这是有根据的。
 
  沈阳公安交警于2014年初整建成缉查布控系统,并投入使用。在多年的实战使用中,沈阳公安交警建立了完善的查缉协作机制,形成了成熟的布控、堵截方案。
 
  缉查布控系统前端在沈阳各出入城口、主要街路广泛分布。交警各级指挥调度室也都安装了缉查布控报警系统,通过支队、大队两级指挥中心与外勤民警相互配合,实现区域性联动。一旦发现涉牌违法行为车辆,就会对相应车辆进行现场布控、查处。
 
  系统应用以来在打击涉牌交通违法行为及其它刑事、治安案件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应用效果显著。
 
  车辆经过缉查布控系统前端电子警察及卡口时,系统会对车辆号牌进行识别和自动对比。
 
  一旦发现涉牌违法车辆将第一时间向指挥中心报警,并报告车辆的行进方向、行驶位置等信息。
 
  指挥中心综合考量周边警力部署、路面交通状况等信息,通过电台直接指挥路面警力对违法车辆进行拦截。
 
  深追究:
  “黑车”的诸多危害
 
  记者调查时发现,其实有一部分人会认为“黑车”不应该打,他们觉得“黑车”的存在很是方便,那么,“黑车”究竟有什么社会危害,会诱发哪些犯罪行为呢?沈阳公安给你答案。
 
  严重扰乱交通秩序。“黑车”上路行驶无视各种监控设施的存在,在道路上随意违法,严重干扰了道路交通秩序。
 
  损害了他人及公众利益。部分涉牌涉证车辆信息系套取他人车辆号牌。发生交通违法时,违法行为会被计入被套车牌车辆上,给被套牌车辆车主造成麻烦。同时“黑车”不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方索赔困难。
 
  增加交通肇事者逃逸几率。有涉牌违法行为的车辆一旦肇事,目击证人、电子监控都无法记下肇事车辆的真正号牌,使交通肇事者侥幸心理放大,增加交通肇事者逃逸几率,也增加了案件侦破难度。
 
  为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实施提供条件。违法犯罪分子会利用涉牌违法车辆从事抢劫、盗窃、抢夺等违法犯罪活动,作案后逃离现场,而受害人难以记录违法车辆信息,这给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