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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刑事案件“两长”同庭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卢金友 驻辽阳记者 冯羽竹 | 发布时间: 2019-12-05 10:06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辽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由辽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吕某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在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次庭审与以往不同的是,由辽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晶岩出庭支持公诉,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邢洪亮任审判长。据悉,这是辽阳地区市级院检法“两长”首次共同出庭履职审理案件,也是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的一个缩影。

  被告人吕某某故意杀人一案,是典型的醉酒后激情犯罪案件,此案起因是被告人与朋友喝酒过程中因言语不和产生矛盾,后借着酒劲持刀杀人,导致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事发后被告人主动报警,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认杀人罪行。但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吕某某当庭答非所问,含糊其辞,让庭审过程多了些曲折。庭审持续了近两个小时,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

  此次庭审,辽阳市检察院检察长、中院院长积极投身审判第一线,发挥了领导带头办案的标杆作用,提升了办案质效,是推进检法机关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的具体体现,有力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精准落地,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