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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抚顺县公安局后安派出所所长王波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抚顺记者 黄硕 | 发布时间: 2019-12-03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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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波

     人物简介

  王波,现任抚顺县公安局后安派出所所长,从警34年,曾先后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优秀人民警察”“爱民模范”“二级英模”荣誉称号,获得辽宁省“劳动模范”“人民满意公务员”、全省政法机关“雷锋式政法干警”、全省公安系统“模范共产党员”“人民满意民警”、抚顺市“百姓雷锋”等荣誉称号。

         座右铭:生命在闪耀中现出绚烂,在平凡中现出真实。:生命在闪耀中现出绚烂,在平凡中现出真实。

  他组建了“乡村消防队”

  后安镇地处山区,这里群山环绕,风景秀丽如画。然而由于距离城区较远,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需要一小时的车程才能赶到。

  10多年前,后安镇发生了一起火灾,王波带领民警参与救援,面对熊熊的烈火,王波使出浑身解数却收效甚微。这件事使王波受到很大触动,他与后安镇领导研究决定,派出所配置一辆消防车及相关消防设备,成立了“乡村消防队”。

  有一年春天,前安村村民吴某违规用火烧茬子,不慎将地头一座柴火垛引燃,大火迅速燃起。由于火势较猛,致使前来救火的村民无法靠近。眼看大火就要烧到一个养鸡户的鸡棚,鸡棚里是价值20万元的7000只育肥鸡,吴某急得直哭,“当时我急坏了,鸡棚子烧着了我赔不起,这祸惹得这么大,也够我蹲拘留所了。”就在这时,正好巡逻至此的王波带领派出所的消防员冲了上去,用半个小时的时间将大火扑灭,7000只育肥鸡无一死亡,围观群众纷纷为王波和消防员喝彩叫好。

  王波向记者介绍,这支“乡村消防队”自2007年组建以来,曾先后扑灭各类火灾860余起,为集体、个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

  洪水来袭他挺身而出

  2013年8月16日,抚顺市发生特大洪水。接到县公安局指挥中心预警后,王波立即布置灾前防范工作。

  当天傍晚,特大暴雨如期而至,他带领大家立即投入到抗洪抢险的战斗中。经过一夜奋战,成功组织解救受困群众13人,车辆百余台,为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多万元。后安镇在此次洪灾中共有6个村不同程度受灾,受灾群众达500余人,受灾田地200余亩、受灾路段8.5公里,房屋受损54座,虽然受灾严重,但是在这次特大洪灾面前,王波提前预警、周密部署,洪灾来时他又冲锋在前,创造了群众零伤亡的奇迹。

  家人是他坚强的后盾

  警察工作十分危险,王波也曾多次受伤,让家人十分担心。然而,王波却不以为意,“小擦小碰是在所难免的,但看到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群众利益得到了有效保护时,这些都变得有了意义。”

  由于警察职业的特殊性,王波对家里的照顾很少,“我工作忙起来家里的事就很难顾得上,起初家人也有些怨言,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家人看到群众对我工作的认可,他们也逐渐转变了态度。”王波告诉记者,正因为家里有妻子操持着所有的家务,他才能安心工作,“家人是我最坚强的后盾,有她们的支持,我才能抽出更多的时间投入到工作当中。”

  凛然粹心图凌志,烛泪燃尽寸草心。王波就是这样一个平凡而又不平凡的共产党员,他不计个人名利与得失,用热情、友善的态度,用真诚、细致的服务赢得了辖区群众、企业的尊重和信任,数年如一日的守护着一方百姓的平安,更是勇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挺身而出,践行着一个共产党员的崇高誓言,捍卫着一个人民警察的崇高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