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10月23日,为加强对全省行政复议工作指导,改革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方式,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省司法厅近日印发了《辽宁省司法厅办理省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办法(试行)》。
据悉,这是全国省级行政复议机关建立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制度的首例。该办法对复议案件受理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针对案件具体情况,将行政复议案件区分为简易类、一般类两种类型案件,对不同类型案件的适用不同的程序进行审理。繁简分流制度,采取简单案件快速审理,复杂案件精细审理的办案机制,是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创新之举,能够有效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切实解决当前案多人少的矛盾,实现办案资源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