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10月22日,记者从省司法厅了解到,近日,省司法厅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人社厅、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全省司法行政干警紧急医疗救治“绿色通道”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开通司法行政干警紧急医疗救治“绿色通道”。
据悉,“绿色通道”保障干警在伤病后能够不受地域、时间、定点医院、非定点医院及押金、办理手续等任何条件的限制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同时为执行重大安全保卫任务的司法行政干警和长期坚守基层一线,以及艰苦边远地区的司法行政干警提供送医上门服务,最大限度地保证司法行政干警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