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10月9日,记者获悉,日前,辽宁省总工会印发《关于表彰全省模范职工之家全省模范职工小家全省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命名全省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决定》,授予辽宁省司法厅机关工会“全省模范职工之家”称号。
“全省模范职工之家”由省总工会设立,是全省工会系统表彰先进集体的最高荣誉。
近年来,省司法厅机关工会在省直机关工会工委和省司法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建设职工之家工作为主要抓手,明晰建家新思路,提出建家新举措,聚力推动工会工作新发展,在建设让党信赖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政治机关,服务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连续四年荣获省直机关“模范职工之家”称号,此次,经省直机关工会工委择优推荐,从全省众多参评单位中脱颖而出获此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