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妥善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努力营造保护知识产权、鼓励自主创新、促进科技进步的良好法治环境,这也成就了丹东中院在我省审理知识产权案件领域的地位。2018年6月,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调整我省知识产权案件管辖的通知》,将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区分成东西两部,规定丹东中院集中管辖丹东、本溪、鞍山、辽阳、铁岭、抚顺地区标的额1亿元以下的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2018年8月13日,丹东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揭牌,丹东中院成为我省审理知识产权案的东部片区“盟主”。
知识产权审判庭揭牌后,丹东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玉砚及主管副院长付金波亲自主审并通过互联网直播有代表性的知识产权案件。丹东中院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机制,结合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编制知识产权诉讼指南,实施知识产权案件诉讼辅导制度和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帮助当事人正确有效地行使诉权。开辟立、审、执绿色通道,对所有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一律当场立案。推进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改革,成立“三合一”专门合议庭,全面推进法院“三合一”改革工作落实。强化知识产权矛盾纠纷多元排查化解。从社会效果出发,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和解、仲裁、诉讼等适当方式解决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本溪某公司起诉的215件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是东部片区内受理的规模最大、案件量最多的系列知识产权案件。目前,该系列知识产权案件已全部审结,其中,调撤181件,判决34件,无一上诉,16名被告自动履行赔偿义务,实现当事人和社会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