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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委印发《关于加强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领导的意见》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驻营口记者 齐岚 | 发布时间: 2019-09-16 19:41

  辽宁长安网讯 8月30日,营口市委在全省率先印发《关于加强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领导的意见》,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这是营口市委就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又一重大举措。

  《意见》要求,营口市各级党委要全面加强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领导,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完善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融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部署推进;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市工作大局出发,协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检察机关要依法履职,实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双赢多赢共赢,纪委监委机关要与检察机关加强工作衔接,人民法院要依法审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各级政府特别是行政执法机关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组织要加强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监督;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要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供资金保障,政府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把行政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行政机关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调查取证、共建信息共享平台;全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宣传部门要积极参与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营造社会公益协同保护良好氛围;要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