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使案件得到公平有效的解决,修复当事人之间的邻里关系,近日,新民市人民法院梁山法庭法官高旭深入田间地头核清案件事实,用公正和耐心定分止争。
因相邻土地权属人喷洒农药毁损自家玉米,原告将被告起诉至梁山法庭,起诉标的额仅为人民币200元。案件审理过程中,高旭见原、被告双方情绪激动,就玉米毁损数量争执不下,决定驱车赶往案件诉讼争议土地核实玉米受害数量。高温下,汗水顺着脸颊流淌,浸湿了衣衫,高旭穿梭在玉米地里,组织当事人进行现场核对、调解。
最终,在法理与真情的感召下,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200元赔偿款。案件结束后,双方当事人由衷地向高旭表达内心的感谢之情。
多年来,新民市法院法官深入田间地头办案,把柔性司法理念落到实处、贯穿始终,不仅让群众近距离地感受到法院便民利民的为民情怀,更在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健康和谐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