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10日、11日,营口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营口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组织召开《营口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这是自2015年10月获批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营口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
为了方便基层群众参加听证会提出意见,本次立法听证会分4次召开,将会场分别设置在4个区(市)县。来自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企业、物业管理部门的代表,市、县两级人大代表,业主代表,共150名听证陈述人参加本次听证会。
物业管理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随着住宅小区的增多,物业服务行业规模迅速壮大,随之而来的物业管理矛盾也日益凸显。尤其是业主委员会成立率低、业主维权难、物业服务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制约着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亟待通过地方立法加以解决。营口市人大常委会针对问题立法,决定制定《营口市物业管理条例》,并通过举行立法听证会的方式,广听民意民声,破解民困民忧。
在听证会上,听证陈述人围绕《营口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条款,就业主和物业企业的权利与义务、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制度、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禁止行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责任、老旧住宅区的改造与管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等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营口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表示,立法听证是立法程序中的重要环节,也是依法立法、民主立法的具体体现,听证陈述人提出了很多真知灼见,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将进行认真梳理,形成听证报告,将其作为审议、修改《营口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