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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面”法官的执着坚守——记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法官姜永涛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驻朝阳记者 董楠 | 发布时间: 2019-09-05 09:22

  从企业工人到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再到一名员额法官,其中有辛酸、有汗水,而更多的是他对梦想的不懈追求和对法官职业的无尽热爱。他,是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法官姜永涛。

  个头不高、戴着眼镜、寡言少语,这是姜永涛给记者留下的最初印象,但了解他的人都说,姜永涛身上有股不服输的韧劲儿。

  姜永涛在家里排行老四,是家中最小的孩子。12岁那年,他的父亲与世长辞,家庭的重担全部压在了母亲的身上。为了给母亲减负,姜永涛上了本地一所大学,毕业后成为了当地企业的一名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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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永涛

  2007年,姜永涛通过考试,来到朝阳中院技术处,那时起,成为一名法官便成了他的梦想。他也清醒地意识到,非法学专业出身的他必须为此付出成倍的努力。功夫不负有心人,2011年3月,姜永涛成功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同事们无不对他竖起了大拇指。2012年,姜永涛被正式任命为法官,那晚,他激动得夜不能寐。

  2014年,姜永涛开始作为案件承办人主审二审商事案件,之后,他又一次性通过员额法官考试,于去年6月被调入民三庭从事二审商事审判工作。经过几年的磨练,姜永涛成功从“门外汉”变为了大家公认的优秀法官。

  姜永涛深知,当一名好法官,必须具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因此,他从未间断过学习。除了好学之外,在朝阳中院,姜永涛严谨细致、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也是大家公认的。姜永涛的同事告诉记者,姜永涛每年办理的案件多达200余件,忙的时候一天要开五六个庭,但他所办的案件无一差错,并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而在这其中,调解便是姜永涛的工作法宝。在办理二审商事案件过程中,姜永涛充分发挥二审依法纠错、定分止争的职能,在细致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调解工作力度,成功调解了一大批案件。

  在上诉人常某与被上诉人某建筑器材租赁部的合同纠纷案中,双方自2012年开始合作,由某建筑器材租赁部为常某建设的工程提供建筑用租赁器材,后因账务混乱,双方对租赁费用产生了巨大争议,双方各执一词,情绪激烈。

  为此,姜永涛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举证,组织双方对历年账务进行逐笔核对。经多次核对,一方发现自己记账出现了较大偏差。随后,姜永涛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开展调解,双方均做出让步,最终握手言和。事后,双方当事人对姜永涛赞不绝口。

  自被任命为法官的那天起,清正廉洁便已扎根在了姜永涛的心底。“法官这一职业是崇高的,我能够成为一名法官是我的幸运,我怎能忘记当初的誓言?”姜永涛严肃地对记者说。

  在当事人眼里,姜永涛是一个“冷面”法官,每当案子审理结束后,当事人又会对他的公平公正钦佩不已。

  一次,一位当事人为了能够胜诉,将一个“信封”递到姜永涛面前,希望他可以在庭审时给予“通融”。但让这位当事人没想到的是,姜永涛非但没有领情,还将他批评教育了一番。为此,他心中忐忑不安,认为自己败诉无疑。然而,姜永涛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没有偏袒任何一方,依法对该案作出了判决。当判决结果公布后,这位当事人对姜永涛说:“你是一位真真正正的好法官!”

  姜永涛对记者说:“让每一名当事人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这是我职业生涯的不懈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