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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最多跑一次”再提速再升级 辽宁相关主题宣传活动正式启动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栾岚 | 发布时间: 2019-09-04 10:26

  本报讯 9月1日,《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宣传月启动仪式及辽宁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邮寄送达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辽宁人民会堂举行,全面拉开宣传月活动的序幕。

  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中国邮政集团辽宁省分公司等的相关领导出席启动仪式。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的法治建设。2016年,我省就出台了全国首部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条例》实施以来,全省营商环境持续改善。随着社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面临新情况、新问题,今年,我省立法部门又对《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

  据了解,新修订的《条例》和新出台的《规定》呈现出许多亮点,体现了辽宁特色,可以用“一个目标”“两个第一”“三个贯穿”“四个一”“五个更加”来概括。

  “一个目标”,即以打造发展环境最优省为目标。这是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的目标,也是我省颁布实施《条例》《规定》的目标,更是营商环境建设的最终目标。“两个第一”,是指创造了两个全国第一。即全国第一个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并首个进行修订的省份,全国第一个出台推进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省政府规章的省份。“三个贯穿”,即《条例》和《规定》将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放管服”改革体制机制的创新要求贯穿始终,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始终。“四个一”,是指《规定》以构建“一清单”“一平台”“一标准”“一承诺”的“四个一”管理模式着力打造最优政务服务通道。“一清单”,即通过编制全省统一标准的、适用“最多跑一次”的一件事及其办事事项清单,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的一张清单管理。“一平台”,即构建和完善全省统一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做到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强化协同,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实现政务服务从政府供给导向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一标准”,即通过一套标准提高便利化服务水平。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提供多样性、多渠道、便利化的政务服务,做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一承诺”,即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科学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规程,对未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式管理,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五个更加”,是指新修订的《条例》实现了五个“更加”。一是涵盖范围更加广泛;二是清单式管理更加规范;三是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四是权责更加明晰;五是法律责任更加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