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根据党中央部署和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省司法厅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在党中央明确规定的18个“是否”内容基础上,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再增加2个“是否”内容,作为省司法厅自选动作,检视问题、找准差距、对照检查。自选动作为:对照党章,重点查摆是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贯彻创新发展理念,加强法治建设,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重点查摆是否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有关规定,漏报、瞒报个人事项。
《方案》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逐段逐句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条例》。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逐条对照党章、《准则》、《条例》有关规定,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看党中央决定的自己是不是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自己是不是坚决不做,有哪些不符合的表现和情形,一条一条列出问题。
《方案》强调,省司法厅党组将召开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议,在集体学习党章党规的基础上,实实在在地回答有没有问题,有问题的逐条讲清楚,没有问题的也要报告。省司法厅领导班子成员既要讲自己对照检查出来的问题,也要以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相互咬耳扯袖、提醒警醒。对查摆出的问题,要纳入主题教育整改落实任务,有关情况要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厅直各单位党委也要按照上级要求,在学习党章党规的基础上,召开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议,围绕20个“是否”内容找差距。各党支部要结合“三会一课”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党员学习,对照党章、《准则》、《条例》,自我检视问题,自我整改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