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恶势力团伙扎根早市强行收费获刑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孙硕辰 | 发布时间: 2019-07-29 09:47

  日前,由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谢某文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祝某、张某武、田某、刘某田、王某庆、谢某伊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主犯谢某文获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0万元,其余被告人被判处六个月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恶势力“毒瘤”盘踞早市

  以谢某文(绰号“谢六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自2003年起盘踞在阜新市海州区某早市,在无任何授权的情况下,每日对早市摊主收取“摊位费”“卫生费”,收费标准由谢某文个人制定。对抗拒缴纳的摊主采用打骂、掀摊抢秤等暴力、胁迫手段,强行索取费用。

  谢某文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横行早市,欺压百姓,慑于该团伙的淫威,摊主们对于收费敢怒不敢言。2016年7月至9月间,因个人纠纷,谢某文多次对某商户进行打砸。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种种恶行严重损害了当地群众利益,影响了当地社会稳定,破坏经济发展秩序。

  公检召开联席会议

  由于本案时间跨度长、受害群众多,调查取证、证据复核等面临诸多困难。2018年5月16日,海州区检察院与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召开扫黑除恶案件联席会,会上双方对该案的线索和证据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

  经充分研究讨论后,决定对谢某文以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对祝某、刘某田、田某、王某庆以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为了更加有效地打击犯罪,海州检察院对案件批捕后的继续侦查取证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实地走访当地,对海州区该早市的地理位置等相关情况进行细致了解。

  在对案卷的严查细审中,检察官发现谢某文曾因故意毁坏财物行为受到过三次行政处罚,该情况引起海州区检察院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检察官联席会分析研讨证据,决定对谢某文追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事实。经过对案情的细致研究,海州区检察院还成功追诉两名犯罪嫌疑人张某武、谢某伊。

  还百姓一片净土

  民之所望,剑之所向。本案作为当地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恶势力犯罪,海州区检察院重拳出击、精准发力,令以谢某文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得到了法律的严惩,打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声势,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果。

  工作中,海州区检察院立足本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格依法办案,与其他司法机关协同作战、密切配合,对黑恶势力犯罪坚持“零容忍”重拳出击,对发生在百姓身边的黑恶势力犯罪,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深挖细查、连根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