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成晖,鞍山市司法局法规科科长,从2001年进入鞍山市政府法制办(2018年年底统一并入新组建的司法局)工作以来,始终保持勤勉严谨、扎实高效的工作态度,秉持爱岗敬业、为民奉献的实干精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努力培养理论综合、工作协调、把握大局等方面的能力,严格践行立法为民工作理念,在地方立法领域一干就是近20年,参与制定了上百件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其中一些法规、规章在国内和省内处于领先地位,宋成晖已经成为鞍山市一名公认的“立法专家”。
宋成晖
耐得清苦寂寞
刻苦钻研业务
立法工作不同于其他工作,不但需要有一股沉得下心思、坐得住板凳、耐得住寂寞的精神和操守,而且还要熟悉立法理论、立法技术和各个行政管理领域的工作业务。
宋成晖从事地方立法工作以来,能够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不受外界干扰,扑下身子一门心思钻研地方立法工作。通过认真学习《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立法技术规范,深刻领会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关于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广泛涉猎地方立法方面的相关理论,熟练掌握地方立法涉及行政管理领域的业务知识,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倾听百姓呼声
实现立法为民
部门没合并之前,宋成晖在市政府法制办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组织征集、编制市政府的年度立法计划;组织起草、审查、报送市政府提报议案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从立法项目的选择开始,宋成晖就注重倾听百姓呼声,从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重点难点问题出发研究谋划立法项目。几年来,他先后参与制定了《鞍山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鞍山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鞍山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鞍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一批体现着力改善民生的立法项目。在立法程序上,他坚持开门立法,每一件立法项目都能够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召开立法听证会、协调会,发挥立法基层联系点作用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了立法透明度。如《鞍山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制定时,分别召开了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农民工代表、政府部门和工会组织参加的三个层次专项座谈会,并专门征求了市政府法律顾问、政协民主监督员、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意见。通过开门立法,使立法内容更加合民意、表民情、得民心,实现了政府与市民之间的良性互动效果。
规范权责事项
落实高效便民
多年来,宋成晖先后围绕行政处罚法的实施、适应我国政府加入WTO、行政许可法的实施、软环境建设、行政强制法的实施、适应简政放权工作、证明事项等开展了多次清理工作,共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40余件次,修改、废止政府规章300余件次。特别是最近5年,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和“放管服”工作中,宋成晖承担了全市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权力事项、权责清单事项等的合法性审查、确认工作。
为了解决企业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鞍山市在全省率先启动了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对权力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前置要件、办理流程及时限等要素信息,宋成晖从高效便民的角度入手,与责任部门(单位)进行了反复沟通,认真对照相关设定依据,逐项进行了审查确认,能简化的一律简化,能规范的一律规范,通过依法清理、严格规范,摸清了鞍山市行政权力的底数,为全省创建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库、“互联网+政务服务”打基础、扫障碍,清理结果经受住了检验,得到了省政府及鞍山市委、市政府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