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林志敏对本报组织的“枫桥”新绽辽宁花——全国模范司法所巡礼系列报道活动作出批示。
林志敏在批示中指出:“枫桥”新绽辽宁花——全国模范司法所巡礼系列报道活动,精心策划,认真采访,内容生动,形成了宣传矩阵,提高了模范司法所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希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宣传,让《辽宁法制报》进一步成为宣传我省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平台和窗口。
年初,司法部表彰了我省9家司法所为全国模范司法所。为了更好地发挥全国模范司法所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以典型带动系统,学习并普及先进经验,再创我省司法调解工作新业绩,省司法厅与本报共同启动了“枫桥”新绽辽宁花——全国模范司法所巡礼报道活动。
本报对此次报道活动非常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由驻守省司法厅记者和各驻市记者组成采访团,深入到9家司法所实地采访,不仅充分利用报刊传统媒体阵地,而且发挥了新媒体优势,录制了这9家司法所工作亮点的微视频,报道内容找准司法所工作的新坐标,立足高站位、高起点、高标准,彰显出了新时代司法所在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
系列报道也赢得了基层司法行政系统的高度赞扬。沈阳市浑南区司法局五三司法所所长王晖说:“报道刊发后,我认真阅读了9家司法所的报道,每篇报道都给我很大启示,作为一名基层司法所所长,我会学习模范司法所的先进经验,更好地服务基层,做好百姓的法律贴心人。”桓仁满族自治县司法局黑沟司法所所长何其生说:“此系列报道让我更好地了解到了其他基层司法所在司法工作中的‘秘笈’,也让我认识到了自己在司法工作中还有哪些不足,感谢《辽宁法制报》为我们提供了这个学习和交流的平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希望能够多向其他基层司法所学习,在司法工作中做出更多更好的成绩。”辽阳市宏伟区司法局长征司法所所长徐晶晶说:“文字、照片加视频,在这次报道策划中,我感受到了‘融媒体’的力量。感谢《辽宁法制报》通过多种形式让我们直观地了解了全省各地优秀司法所在司法工作中的亮点和经验。报道离不开‘创新’,我们司法工作更离不开‘创新’,希望这次‘碰撞’能够让我们在今后的司法工作中更上一层楼。”
本报将以此次报道活动为契机,再接再厉,不断从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中挖掘,总结出好经验、好做法,报道出立得住、有特色、效果好的基层典型。